尼蒙尔克素一次用多少: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走法律程序是否对我有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4 19:22:50
我的父亲在去 工作的路上,在一个转弯处与一辆三轮车发生摩擦(我父亲骑的是摩托车)右手食指断裂。因为当时天黑了,可那个撞他的人在转弯时却没有开转向灯。之后那个人送我父亲去医院,经诊断需要休息半年。那个人给了我们3400元钱之后,还要我们签了一张永不相欠的字据。我
是我父亲签的。当时我不在场,那个人的态度 非常不好,他曾经说过“我只 有这么多钱,如果不要,要杀要剐随便你!”所以我们签了~!我父亲在工地上班,当时家里有事才回来的,后来他的老板说有事叫我父亲去,才那么晚去。

因没有及时报案,事故责任无法确定,且与对方签有协议,如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你父亲是在上班途中受到的伤害,应该属于工伤,建议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按工伤处理。

讲得太简单了,不太好说,为什么晚上去工作?夜班?要是就算工伤。
你爸算轻伤,可以当事人之间调解,不过好像要见证人。你签了就不太好再申请权利了。
而且取证也很困难。

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对你们是有利的,因为现在的情况如果需要后续治疗的话肯定不止3400。并且他叫你么签订的字据明显减轻了自己的义务,是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根据你实际遭受的损失要求赔偿
包括医疗 误工 交通等费用
不要随便签字

字据是你爸爸签的还是你替你爸爸签的??是你爸爸的话就不好说了,要是你签的话,从签订之时就不具法律效力。 你爸爸的是工伤应该有法律来解决这样对你们只会有好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你非本案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又未经你父亲委托,无权利代理你的父亲签订协议、处分的权利(你的父亲还清醒)。那人胁迫你代签协议的行为违法。所签工伤保险协议应为无效协议,从签订之时就不具法律效力。
到底是谁签的呢????

非常有利,不仅公司要赔偿你父亲。而那个司机也得赔钱,按照交通法,那个司机可能要承担70%左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