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世界60年代衣服:自梳女一词的来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6:51:03

【自梳女】的来源

“自梳”这个名称的来历大概是:过去广州与珠江三角洲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结婚时,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后勺,称为髻。自梳女就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独身终老。
过去女子出嫁,须由母亲束髻,立心不嫁者则履行一定的仪式自行束髻,称“自梳”。仪式通常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妇女聚居的“姑婆屋”内举行,当事者预先购备新衣、鞋袜、妆镜、头绳及香、烛、肴,以黄皮叶煮水沐浴,设供拜观音,立誓永不婚嫁,然后由年长的自梳女将其辫子梳成发髻,更换新衣新鞋,向其他自梳姐妹一一行礼,经济宽裕的,还须摆酒宴客。履行仪式后,该女子即为“梳起”,正式成为“自梳女”,终生不得翻悔。“自梳女”平日可继续居住母家,采桑缫丝,自食其力,闲时常到“姑婆屋”与众姐妹聚会,在生活上互相扶持,亲如家人。年老或病危,必须移居“姑婆屋”,绝不能在母家去世。
不落家是自梳女子的一种假婚习俗,为遭父母强迫嫁人并抗争无效时所采取的折衷办法,过门行婚礼但拒绝同丈夫寝处,三朝回门后即长居母家不返,故称“不落家”。
“不落家”除了与自梳女有相类似的社会背景外,其中较为多见是少女迫于父母之命,既不能“梳起”又无法逃出家门,只好在举行婚礼后,利用“三朝回门”的机会长住娘家,以避免与丈夫同居。这种妇女,名曰已婚,实则仍为独身,俗称“不落家”。

【自梳女解释】
自梳女也称妈姐或姑婆,是指女性把头发像已婚妇一样自行盘起,以示终生不嫁、独身终老,死后称净女,是古代中国女性文化的一种。中国古代封建礼法严苛,不少女性不甘受虐待,矢志不嫁,或与女伴相互扶持以终老,这就是自梳女的雏形。明代中后期由于蚕丝业的兴起为女性提供了独立谋生的机会,自梳的习俗在封建礼法的压迫下,得以相沿300余年,在晚清至民国前期达于高潮,直至20世纪30年代以后,随着女性社会地位提高和战乱的影响而渐趋消歇。2012年12月25日,顺德均安冰玉堂“自梳女”博物馆成立。

她们是一群特殊的群体,她们自称是自梳女。‘自己的头发自己梳,自己的衣服自己缝,自己的生活自己理,自己的苦乐自己享。’这是一个神秘的群体,她们年纪轻轻就盘起女儿发,清心寡欲,吃斋拜佛,终身不嫁。这是一个隐秘的群体,她们将自己孱弱的身影,隐在了现代建筑夹缝中的青石小街里。

在广东肇庆的塔脚巷,随处都可感受到时代在发展:现代建筑、时髦女郎、摩托车……但走进塔脚巷的深处,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排低矮而又古老的房子,显得与时代脱节,这就是中国最后一群自梳女居住的‘姑婆屋’。我们问了许多人,终于找到了她们。走近她们后,我才懂得,在中国,有一代人,曾经有另一种生活。走近她们后,我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意味着一个家;有些房子里,只住着一个人,她不曾享受婚姻,不曾享受人们追求的天伦之乐。在她们的世界里只有女人。这些自梳女可称作是中国近代史上最独特的一群女性。自梳女的名称来源和岭南习俗有关。过去岭南女子都留长辫,出嫁时,则由女长辈为其梳起,扎成髻,表示已婚。自梳女选择独身,大多出于自愿,在自梳仪式上,请年长自梳女或自己将头发盘起以示不再嫁人,故有此名。自梳女还被人称为‘姑(孤)婆’,年老的称‘姑太’。她们还被称为‘斋娘’,这和她们吃斋有关。也有的地方称她们为‘马姐’或别的什么称呼。她们住的地方,被称为‘姑婆屋’,是自梳女自己凑钱建的,那是她们神秘的生活天地。其布局一般为正中是观音堂,两侧分别是伙房和‘百岁屋’(用于停放病重的自梳女),接着就是她们的居室。姑婆屋是不欢迎外人参观的,尤其是男人更不能进入。珠江三角洲的‘自梳女’最早产生于清代后期。据《顺德县志》记载,其时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而当时很多妇女出嫁后在婆家受气,且地位低微。当时,有极少数未婚女子既受中国封建传统思想禁锢,同时又以一种特别的方式——‘自梳’与封建传统婚姻誓死抗争。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这一地区蚕丝业日渐衰落,年轻女性听说到南洋打工收入丰厚,遂结伴前往。但是按当地习俗,没有‘自梳’的女性是不能外出打工的,于是去南洋打工前,都会举行仪式,成为自梳女。‘自梳’具有特定的仪式:良辰吉日一到,村里德高望重的婶婶、伯娘主持拜祭,举行‘梳头’仪式,自梳女则表示自己将永不嫁人。仪式当日,还要摆上几桌酒席,请亲朋聚会,以示公众。自梳之后,女人们便可走出深闺,和男人们一样外出耕作、经商或做工。辫子一旦梳起,她们不得反悔,日后如有‘不轨’行为,会不容于乡党:酷刑毒打之后装入猪笼投河溺死。其父母也不得收尸葬殓,由其他自梳女用草席包裹、挖坑埋葬;倘村中无自梳女,便被抛入河中随水流去。自梳女终生与清贫、寂寞为伴。‘自己的头发自己梳,自己的饭自己煮,自己的苦乐自己享,自己的生活自己养。’这是自梳女一生的真实写照。过去,风烛残年的自梳女都集中住在观音堂,现在姑婆们每天早晨也都来这里烧香。自梳女死后的遗产,多数由其所收徒弟或金兰姐妹继承。自梳女所收的徒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传授技艺的师徒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相扶关系,自梳女所收的徒弟也必须是自梳女,收徒还得有一种仪式,即要在神前拜神上契,徒弟对师傅要尽孝道,病时要侍奉身前,死后要为其安葬,立神供奉与祭扫。

‘不落家’与‘守墓清’俗

‘不落家’除了与自梳女有相类似的社会背景外,其中较为多见是少女迫于父母之命,既不能‘梳起’又无法逃出家门,只好在举行婚礼后,利用‘三朝回门’的机会长住娘家,以避免与丈夫同居。这种妇女,名曰已婚,实则仍为独身,俗称‘不落家’。不过,不落家妇女,在夫家仍是主妇名分。夫家如有红白喜丧之事时,还要派人回去以示关照。若是翁姑或丈夫过世,必须亲自回去‘上服’尽孝执丧。本人要是病危将逝时,不能留在娘家办丧,必须回到夫家去待终。弥留期间的饮食、医药及身后费用,均由女家负责。夫家要以主妇之礼仪进行办丧。遗产留给妾侍或庶出子女。也有不回夫家而死于‘姑婆屋’或尼姑庵的。自梳女的晚年十分凄惨,如果没有拼命积点血汗钱与其他姐妹共同买一间房子作姑婆屋,真是临死时连停尸的地方都没有。按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只能抬到村外,死后也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吊祭扫墓,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守墓清’。

‘守墓清’又叫‘买门口’,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以便将来可以老死夫家。自梳女要付给婆家一笔钱来‘买门口’。‘守墓清’是守节之意,有‘墓白清’和‘当尸首’两种形式。‘墓白清’又称嫁神主牌,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不论是童子或是成年,只要死者家长同意,自梳女就可出钱买作那一家当媳妇。另一种形式叫‘当尸首’。即当男子死而未葬时,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要披麻带孝,守灵送葬。自梳女‘守墓清’买了门口,便可算作男家族中人。可怜自梳女受尽精神和劳累身体的折磨,才换得个死的‘门口’。

自梳女‘史书’——冰玉堂

冰玉堂座落在广东顺德均安镇沙头鹤岭山麓,是沙头在南洋当女佣的自梳女捐资兴建的敬老院,1951年落成启用。两层楼建筑,分左、中、右三座,中座供奉着自梳女信奉的观音,左右两座就摆放着已故自梳女们的灵位,楼上是自梳女睡眠的阁楼。上世纪三十年代,由于自梳女不能在娘家居住和辞世,所以一些从南洋打工回来的自梳女筹款兴建安老院,取名冰玉堂,取‘冰清玉洁’之意。现在自梳女年事已高,除部分后来成家立室外,其他都已搬回与亲人同住,现时的冰玉堂已人去楼空,但是已成为自梳女们漂泊生涯及其反抗封建婚姻制度的历史见证。50年光阴逝去,冰玉堂终于敞开了紧闭的‘心扉’。在自梳女的同意下,当地政府逐步开放冰玉堂。

自梳女”名称来源和岭南习俗有关。过去岭南女子都留长辫,出嫁时,则由女长辈为其梳起,扎成髻,表示已婚。自梳女选择独身,大多出于自愿,在自梳仪式上,请年长自梳女或自己将头发盘起以示不再嫁人,故有此名。自梳女还被人称为“姑(孤)婆”,年老的称“姑太”。她们还被称为“斋娘”,这和她们吃斋有关。也有的地方称她们为“马姐”或别的什么称呼。她们住的地方,被称为“姑婆屋”,是自梳女自己凑钱建的,那是她们神秘的生活天地。其布局一般为正中是观音堂,两侧分别是伙房和“百岁屋”(用于停放病重的自梳女),接着就是她们的居室。姑婆屋是不欢迎外人参观的,尤其是男人更不能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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