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名单第一季主题曲:谁知道年底返利的帐应该怎么做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17:16:52
我们公司对部分客户年销售额达到某个度就在年底对其进行返利,便我们公司是开增值税票,谁能告诉这个帐应该怎么处理啊,开票又该怎么做,拜托了.

年底返利实际就是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企业为了推销商品和及早收回销售货款,而给予购货方一定的价格减让。销售折扣包括两种形式: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商业折扣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现有会计科目的设置,再参照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得出的合理会计处理方法,即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帐。
  现行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比如,A企业某商品的报价单价格为100元,为了促销,A企业对大客户给予10%的商业折扣,实际销售金额为9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直接为90元(或两行开具,一行写售价100元,另一行写折扣10元),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 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为100元,又另开具10元的折扣发票,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 105.3
  经营费用 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另外,国税函发〔1997〕4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采取商业折扣销售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也和发票的开具密切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销售方发票如何开具,销售方又如何入账,购货方均按净额即实际应支付的款额入账。
  借:存货等 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
  贷:应付账款等 105.3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现金折扣通常以分数形式反映,如2/10(说明10天内付款可得到2%的折扣)、1/20等。
  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通常采用总价法。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现金折扣采用总价法核算,因此在对增值税的处理上,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法的规定完全一致,由此形成并计入费用的折扣差额,可在税前扣除。因为现金折扣是为了早日收回资金而给予客户的一种资金减让,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因此是一种财务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可税前列支。
  比如,某企业销售商品一批,销售额为1万元,付款条件为2/10,1/20,n/30,销售时作分录:
  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如果对方在10日或20日之内付款,那么因享受折扣而少付的2%或1%的金额就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借:银行存款 11466(或11583)
  财务费用 234(或117)
  贷:应收账款 11700
  相应地,如果购货方享受到了现金折扣则应当作为理财收入,记入“财务费用”的贷方。
  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年底返利相当于现金折扣,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商品时,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货款,年底返利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现金折扣金额)
  贷:应收账款
附注:
1.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有含税及不含税现金折扣,现金折扣发生在企业销售商品之后,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实际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销货方按实际收款金额入帐,收款金额与销售金额差,即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这个应该视同销售折让,到税务部门,无需开票,以客户收到的签名做凭证,倒冲销售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帐款 或 银行存款

客户给你们开增值税发票开的是商品还是什么呀?
对于这种返利,对方应该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你们只能计入费用
我以前做过超市,绝对不会有错的

楼下的两位,楼主说的是返利,不是销售折让

由对方开普通发票当然也是一种方法,但不是最好,原因一是对方要纳税;二是你们只能做费用处理,虚增了你们的费用(其实不是费用)。我们是代理批发手机的,经常也有你说的情况,我们是这样的,既是“视同销售折让”,当返利金额确定以后,在客户下次开的增值税发票上直接开折扣,(税法也允许这样的)这样你不但可以冲减收入,对方也不用做收入了,直接冲减成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