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例子:雅典最初的四个部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20:40:53
梭伦从这些部落中各选100人作为400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常设机构

不同的社会制度的民主制度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各个国家的民主制度在形式上也各具特色,但各国对民主含义的理解还是有共同之处,即“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的平等权利。”[1]就这仅有的共同之处来说,它已是相当古老的观念了。这种古老的观念最先产生于古雅典,并确实体现在雅典的政治制度中。

古雅典城邦的政治制度开创了人类史上民主政治之先河,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了分析和研究的历史原型。研究雅典的民主政治,对于我们理解民主政治的含义和内容会有所裨益。

雅典民主政治形成

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与发展雅典民主政治有一个产生、发展的过程。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基的光荣应属梭伦。

在梭伦以前,氏族贵族是雅典国家的统治者。在此期间,贵族会议具有无上权威,王者执政官、军事执政官等“国家高级官吏之任用都以门第和财富为准;而且他们最初是终身职,后来方改为十年一任。”[2]而雅典城邦的贫民(被保护民、“六一”汉)非但政治上无权,还时刻受到沦为奴隶的威胁,因为交不起地租的“六一”汉们是要以其身体或子女作为抵押的,而债务人的借款则要以自己的人身作但保。雅典平民之困苦和无权与旧氏族贵族的特权地偿还的对立,引起了雅典平民(工商奴隶主、小农、手工业者、贫民)与旧氏族贵族的激烈斗争。

公元前621年颁布的《德拉孔法典》已表明雅典平民力量增长,但贵族后裔仍然对国家享有独占的统治地位。

处于城邦平民与贵族后裔激烈斗争的危急中的雅典国家急需建立一种新的秩序。公元前594年,被选为首席执政官的梭伦,担负起建立这一新秩序的重任。出身于平民而又由经商致富的梭伦力图建立起一种能使各方共容的制度。其宗旨是,对平民来说,“自由不可太多,强迫也不应过分。”

梭伦颁布解负令,使债务无效、债务人份地上的记债碑被拔除;梭伦宣布永远禁止债务的人身但保,这就废除了债务奴隶制;梭伦确认私有财产、土地的断承、买卖的合法性,同时规定限制最高占地额。所有这些,宣告了雅典人的人身自由,使雅典的贫民获得了解放。

与此同时,梭伦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全体阿提卡公民按照法定财产资格(以地产收入为基础)分为四个等级;富农、骑士、中农和贫农。前三个等级的年土地收入分别在500、300、200墨狄那(每墨狄那约等于41公升)。无土地收入或其收入在200个墨狄那以下者是贫民。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一切成年的雅典公民、包括最的贫民都有参加公民大会的权利。公民大会负责立法、决定战和等最高政务,并选举国家的最高官吏,新设立400人议事会,负责为公民大会审核提供议案、处理日常政务。

梭伦还创立了“陪审法庭”作为雅典的司法机关,任何公民都可向陪审法庭提出申诉。

梭伦的改革意味着曾享有世袭特权的贵族后裔的失败、标志着富裕的工商奴隶主阶级的崛起以及这个阶级同雅典自由农、手工业者及贫民联盟的胜利。尽管存在着财产特权,雅典贫民都能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并在立法、司法活动中为保卫自身利益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斗争远未结束,梭伦创立的缺席还不稳固。梭伦卸任以后,由反以梭伦改革的贵族后裔组成的平原派与坚持梭伦制度的商人、手工业者组成的没海派仍在激烈地斗争。同时,山区农民形成的山居派也参加了这一斗争,他们要求进一步改革,重分土地。最后,雅典政权落在庇士特拉妥手中。虽曾两次被逐,庇士特拉妥最终还是建立了僭主政治。这种僭主政治对梭伦创立的制度显然是个反动。于是,尽管庇士特拉妥“处理国政也是温和的”,“每事仁慈温厚对待犯法的人尤其宽大,并且拨款借贷贫民”[3],但其政权毕竟不能长久。僭主政治历史时49年便告结束。

公元前509一508年,克里斯提尼在梭伦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根据地区原则,全体阿提卡居民被重新划为十个部落(三分区),每个部落在内地、沿海、雅奥城郊三个区域中各占一区。这样,打乱了旧有的户籍,削弱了旧部落、氏族中贵族后裔的势力。重新设立500人议事会以代替梭伦时的400人议事会,第四等级公民也有了参加议事会的权力和机会。

克里斯提尼的改革,使贵族寡头政治派的势力一厥不振。但围绕国家政治制度问题,民主派与寡头派的斗争并未结束。希波战争结束后,到伯里克利斯执政时代,贵族会议的职权则几乎完全彼取消。于是,雅典的民主政治进入全盛时期。

在这一时期,公民大会(Ecclesia)“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通过法律,解决战争与靖和、城邦粮食供给问题,听取执政官等负责人的报告,审查监督国家官吏,审查和终审陪审法庭的案件并决定国家的其它一切重大事务。大会每月约举行4次,在公民大会中,容许有充分的发言自由。

于是,雅典人创立了一个公民自由平等、主权属于全体公民的政体形式。

雅典民主政治形成的原因

为什么在古代东方文明国家一般都形成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而在地中海的希腊世界却产生雅典这样的民主典型呢?思考这一问题的人们常常首先瞩目于雅典的特殊的地理环境,并力图将此说成是雅典民主政治形成的决定注因素。但这不能让人信服。与雅典地理条件相似、同属于希腊世界的某些城邦国家如科林斯、麦加拉建立的却是寡头政体。可见,地理环境与人类社会的政治制度并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不能否认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包含着地理环境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更不是决定性的。应当说,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和发展是其经济、政治、历史及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复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首先,古代雅典国家形成时已具有相当高度的社会生产力。这是雅典国家一开始便卞同于东方文明古国的特点之一。荷马的英雄史诗表明,在原始社会解体阶段,希腊地区已经使用铁器和牛耕。东方文明古国形成时期要比淮典国家形成时期早得多,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却要低下得多。埃及在古王国时代还主要使用木犁、木器来耕作。到中王自时代在埃及才出现青铜工具。铁在新王国时期还因其稀少而被视为贵金属——此时距埃及统一国家形成已经历了大约1000年。马克思曾认为,这种过于低下的文明程度和广大的幅员是需要中央集权的专制政府的原因之一。而较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则使雅典国家形成时期在农业、手工业方面都存在以个体经营为主的生产活动方式,在此基础上,便排除了中央集权的专制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其次,以雅典的地理环境和较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状况为背景,古雅典国家形成时期便具有自身的社会经济活动特点。

位于阿提卡半岛的古代雅典境内群山起伏,不利于发展粮食生产,但园艺、畜牧、植果、养蜂业却颇为兴旺。阿提卡拥有的银矿、粘土等矿藏有利于手工业的发展。三面环袍阿提卡半岛的爱琴海与地中海相连,阿提卡西岸的几个天然良港使雅典人有发展航海贸易的便利条件。对外来浪食的依赖和出口手工业产品和衣产品的必要,使阿提卡居民不断扩大对外交往,与海外建立密切的经济。文化联系。这样,在雅典国家形成之初,阿提卡社会已有了较发展的商品货币关系,在相当大程度上突破了自然经济的局面。这时,雅典己成为地中海东部经济、贸易、文化的中心。在梭伦时代,“动产,即由货币、奴隶以及商船构成的财富,日益增加,但是,这时它已经不是单单用作购置地产的手段,象在眼光狭小的最初时期那样——它已经变成口沟本身了。”[4]与之相反,古代东方文明国家普遍地以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为基础。如马克思所指出的:1在印度有这样两种情况:一方面,印度人民也象所有东方各国的人民一样,把他们的农业和商业所凭借的主要条件即大规模公共工程交给政府去管,另一方面,他们又散处于全国各地,因农业和手工业的家庭结合而聚居在各个很小的地点。由于这两种情况,所以从很古的时候起,在印度便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即所谓村社制度,这种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单位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5]“这些田园风味峋农村公社不管初看起来怎样无害于人,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6]。

再次,雅典国家产生时的生产力状况、地理环境和经济活动的特点使以血缘关系为纽他人氏族组织受到较彻底的破坏。氏族组织受到破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基础上的私有制的扩大和发展,尤其是随着土地的抵押、转让、买卖而普遍化了的土地私有。梭伦时代公开以立法确认土地私有和买卖。尚在梭伦之前,土地私有已是一个普遍的事实。土地买卖扣私有破坏了氏族组织赖以存在的基础——土地公有。另一方面,在较发展的商品经济活动力基础上,阿提卡居民对外交往频繁、同外邦人杂居现象极为普遍。这使建立在血缘关系丛础上的氏族组织难以行使正常的管理职能,以至逐渐丧失自身存在的必要性。由于较彻底地破坏了氏族组织,阿提卡居民在商品货币关系中民立了自由、独立的身份,初步连立了相互平等的关系,这为他们在国家形态下重新组织起来时建立民主政治提供了社会关系背景条件。

马克思所认为的以亚细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东方文明古国是什么情况呢?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社会的概念,有三个基本特点。第一,没有土地私有制,即使退一万步说,至少,土地也是属于国家所有。第二,亚细亚社会的基础是村社制,每一个村庄通过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紧密结合而达到自给自足。第三,中央集权起着支配作用。这种权力是:在历史过程中确立的,这是由于要使农业满足人口不断增长的需要而必须举办水利工程)和其它公共工程的那种环境造成的结果。”[7]

如果我们只着眼于上面所讲的情况,那还不足以说明雅典国家民主政治产生的必汾性。一国的政体,并不仅仅简单地适合着该社会的环境和经济关系。一国统治阶级中各个阶层、各个派别的力量对比关系,以及取得领导权的那个阶层或派别的政治意识,对该国政体也有着直接的影响。

在雅典较为发达的海外贸易和手工业生产的基础上,雅典社会产生了一个相当强大的工商奴隶主阶层。这个阶层在雅典国家形成之初就已存在,随着其财富的与日俱增而要求取得统治地位。如果说旧氏族贵族富有者曾用”六一”租、债奴制使雅典小农、手工业者不断破产并把他们置于自己统治下的话,那么,工商奴隶主则竭力要求保证自由小农和手工业者独立存在,这样,才能保持对外出口的货源和国内的消费市场。于是,工商奴隶主和自由小农、手工业者可以在经济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树起政治联盟的大旗。结果,在以梭伦为代表的工商奴隶主领导下的政治改革使雅典国家较早地废除了本族债务奴隶制,规定了最高占地限额,在雅典国家保存了大量的自由民小农、手工业者和自由的城市贫民。乙小农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构成古典社会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8]这些人是拥护和支持民主改革的强大的社会力量。而在古埃及、古巴比伦等国家,王室和贵族都拥有规模巨大的农庄和手工作坊,占有众多的奴隶和各种类型的依附农民,这是形成君主专制统治的阶级基础。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以工商奴隶主为领导的雅典平民是通过逐步改革的方式来建立民主政治的。在改革的过程中,并无明显的内战、暴动、流血的痕迹。同时,被从独占的统治宝座上推翻下来的土地贵族,在新的民主政体中也还有一席之地。考虑到工商奴隶主中相当一部分成员就是从土地贵族中转化来的,他们之间在经济上还有着相当的利益一致之处,于是,在他们之间实现政治妥协就存在可能性。见闻广博的梭伦或许总结过其它国家政治改革的经验,以至他在政治改革中对贫民、对土地贵族都采取一种中庸的态度,这就使妥协能成为现实。结果,奴隶主统治阶级的各阶级、各派别都在民主政体中共容。民主政体是照顾到相互妥协的奴隶主自由民各阶层利益的政体形式。

总的来说,在考察雅典民主政治的成因时,我们应看到当时雅典社会的经济、政治、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等一系列条件的复杂的综合作用。这些条件相互间紧密联系。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我们可以认为雅典社会不同于古代东方文明国家的那种特殊的生产方式是促成雅典民主政治形成的根本原因,但我们决不能把这一命题简单化。

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作用

雅典民主政治,不同于一般萌芽中的国家的原始民主制度。同古代东方专制主义国家相比,它具有许多明显的特点。

首先,雅典民主制度体现着雅典奴隶主自由民多数人的主权。伯里克利斯曾自豪地宣称:“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9]体现雅典人这种公民主权观念的,便是民众大会权力至上的制度。雅典的民众大会是所有成年雅典公民皆可参加的大会。在这里,任何公民都可发言;一切法律在其颁布之前都要在这里讨论通过;所有重要的国家官吏者;要在这里选举产生,一切关于战争与和平及其它重大国务都要在这里经过辩论、以多数人的意见作决定。通过这种制度,雅典的普通公民确实有许多机会去影响乃至决定政府的决策。而通过选举产生的官吏,也能较好的体现和执行民意。

其次,同公民主权密切相联系的是公民个人的自由和平等。事实上,这正是雅典民主政治的出发点。“大家认为平民政体具有两个特别的观念:其一为‘主权属于多数’,另一为‘个人自由’”。“平民主义者先假定了正义(公道)在于‘平等’,进而又认为平等就是至高无上的民意。”[10]雅典人的自由平等观念可以溯源于氏族社会的传统,又被强化于雅典进入阶级社会后的特殊的生产方式。

再次,雅典的官吏制度是具民主原则的重要体现。“自由的要领之一(体现于政治生活)为人人轮番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11]国家的一切公共职务(除十将军之职外)向一切等级的公民开放,只有为保证任职者能正当、顺利地履行职责的一些极少的、必要的条件限制。如规定,陪审法庭中的陪审官必须是年满30岁以上的、不欠公共债务的公民。官吏的选举一般都以抽签的方式进行,所以普通公民担任公职的机会是相当多的。

重要的官吏是以民众大会举手选举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所考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有真正的才能。”[12]

复次,引人注目的是,在雅典国家有一整套相当严密的制度,保证公民对国家官吏实施有效监督。在雅典,所有的官吏在任职前要接受资格审查。一般实施这种审查的权力机关是陪审法庭。但对于将于次年任职的议事会成员、执政官等重要官吏,则首先由500人议事会审查其资格,而后再由陪审法庭审查,最后决定权在于陪审法庭。由于雅典的陪审法庭实际上是掌握在人民手中,因而,雅典的司法执政官还负有对国家官吏的监督责任,他们可就国家官吏包括议事会的主席的违法行为向民众大会提出公诉。为防止国家官吏贪赃任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雅典专门设有十个会计员,“所有卸任官吏都要犯帐目对他们报告。”[13]这些会计员将核查结果提交陪审法庭,一旦发现贪污、盗用公款等犯罪行为,陪审法庭将以罚金或其它刑罚来处罚犯罪的官吏。在所有的雅典国家机关中占比较特殊地位的十将军职务,尽管可连选连任,但也要在每年经受十次公民大会的信任投票。如果这种投票反对其中任何一个官吏,他便应在陪审法庭中受审,如有罪,则决定他1为刑罚或罚金”[14]。此外,前所提及的“贝壳放逐法”更是雅典人监督官吏的有效手段之一。

如前所述,雅典人的500人议事会负责国家的日常政务,是雅典国家极其重要的机关。为了防止议事会的独断专横,雅典人采取了分权的方法,剥夺了议事会原有的判处死刑、监禁和罚金的最高权力,确立了陪审法庭最高司法审判和监察权,甚至于使陪审法庭拥有保护宪法的权力。亚里士多德记述:“人民使自己成为一切的主人,用命令,用人民当权的陪审法庭来处理任何事情,甚至议事会所审判的案件也落到人民手里了。”[15]在议事会内部,也采取措施,防止权力集中。议事会实行十个部门(三分区)的50人团轮流担任主席团的制度,每个主席团任期约一年的1/10。主席团中每天由抽签选出一名总主席,负责保管国家金库、档案和庙宇的锁钥和国玺;并在民众大会、500人会议开会时任主席。但总主席任职只一日夜,不得延长,也不得再度任此职。这些措施,有利于避免因长期任职形成事实上的权力集中以至专制独裁之流弊。

此外,在雅典的政治生活中,与民主相得益彰的是雅典国家的法制。伯里克理斯宣称:“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16]法律是适用于所有人的,没有人能处于法律之外,享受特权。

雅典人虽然极其珍视公民的个人自由,但这种自由从来也没有沦入无法无天、“人人各行其愿”的地步。“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的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家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使我们心服。”亚里士多德认为“平民政体较少发生内讧,比寡头政体较为安全。”[17]这是因为,在象雅典这样的民主政治国家里,解决统治阶级各派的矛盾和斗争时,基本上都遵循着一定的法律程序,于是,以暴力和流血的手段进行争权夺利的斗争的事很少见。

雅典人极重视法律的稳定和权威,虽然允许修改法律,但有着严格的限制。在雅典,提交公民大会讨论的议案事先都要经过议事会的审查。公民个人虽然可以在民众大会上提出修改或废除以往的法律或提出新的议案,但若这种提议得不到通过的话,则将被起诉为不法行为,提议人要受到罚金处分,甚至有生命之虞。

雅典人不但重视成文法,而且也重视习惯法。“我们服从法律本身,特别是那些保护被压迫者的法律,那些虽未写成文字、但是违反了就算是公认的耻辱的法律。”[18]

雅典的民主制度,对雅典国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雅典民主政治的建立曾大大地促进了雅典经济的发展。雅典的手工业、商业、航海业和种植业的发展,又使雅典的对外贸易迅速扩大。雅典的皮里优司港成为地中海东部最繁忙的港口。“我们的城邦这样伟大,它使全世界各地一切好的东西都充分地带给我们,使我们享受外国的东西正好象是我们本地的出产品一样。”[19]

在雅典民主政治下形成的自由宽松的学术条件和允许个人才能自由全面地发展的氛围,使雅典的科学文化空前地繁荣。当代西方哲学的各主要派别以及伦理学、美学、逻辑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都可以在以雅典为中心的希腊文化中追根溯源。此外,在数学、医学和其它一些科学方面,雅典人也有杰出的贡献。因而,伯里克利斯在一次演讲中骄做他说,(我们的城市是全希腊的学校。”[20]

最引人注目的是,在这种制度下雅典公民表现出的爱国主义热情。在马拉松之役,雅典士兵能一举击败六倍于己的波斯军队,若非具有为捍卫自己的制度而激发出的巨大勇气和才智,这是不可想象的。正是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度和生活方式激励着雅典人为之慷慨而战,从容赴死,“因为他们只要想到丧失了这个城邦,就不寒而栗。”[21]

结 语

在我们对雅典民主政治作了如上的分析和评述之后,我们还必须记住,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其实质上是以雅典工商奴隶主为领导的奴隶主阶级对于奴隶、非公民群众实行专政的工具,归根结底,它是为奴隶主阶级整体的经济利益而服务,是奴隶主自由民阶级的民主。这种有限的阶级民主决定了这种民主有巨大的局限性和狭隘性。

在雅典全盛时代,自由公民的总数连妇女和儿童在内约为90000人,而男女奴隶为365000人。构成雅典居民人口大多数的奴隶丧失自由,不享有公民权,因而不能参预政治活动。和在其它希腊国家一样,奴隶主可以恣意虐待和惩处奴隶。在手工作坊、矿山、农场,奴、讨iiR迫以简单的工具进行繁重的工作。事实上,恰恰是在奴隶的艰辛劳动的基础上,奴隶主自由民才有进行政治活动的可能;恰恰是在爿:除奴隶于政治生活之外,对奴隶实施压迫和专政的前提下,才有奴隶主自由民的民主。所以雅典的民主是奴隶主自由公民的特权民主。

这种特权性的民主甚至被进一步强比。在号称全盛的伯里克利斯时期,雅典公民的范围非但没有扩大,反而进一步缩小,由于公元前151年通过的特别法令规定只有父母都是雅典公民的人才可成为雅典公民,于是雅典的居民中一下子有5000家失去了公民权。并且从此以后,雅典失去了从其他城邦补充自由公民的可能性。

雅典民主的范围非但是狭小的,其自由民内部的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徒有其表。在伯里克利靳时期,享有充分权利的公民总数约有30000人至35000人,而公民大会的出席人数通常不超过2000人至3000人。作为雅典普通公民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为了谋生的需要,常常不能出席约10天举行一次的公民大会。园而,他们表现自己的意志、影响政府决策的能力大大减弱。更何况,在实际上,雅典的政权是掌握在工商业奴隶主上层人物的手中。他们垄断着十将军职位,操纵着国家的内外政策。由于十将军职位可以连选连任,所以,这在雅典民主政治中留下一个明显的漏洞——很容易形成将军的集权,在实际上控制政府。

使得推典民主政治大为减色的另一因素是雅典的对外霸权主义政策。雅典在希波战争后,利用它和其它希腊城邦建立的提洛同盟及在同盟中的领导地位,对向盟中的各邦进行控;ji啊口剥削。雅典控制同盟的金库,派遣使者向向盟各国收取贡款。雅典国家在伯罗奔尼撇战争期间的庞大财政支出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这笔贡款。同时,雅典夺取各盟邦的》军,向各盟邦推行军事移民,派遣雅典公民以重装步兵身份移后同盟城邦领取份地,克里昂台这样对雅典人说,“你们的帝国是一个对属民统治的暴君统治;……你们峋帧号权依靠你们自己的优越势力,而不是依靠他们对你们的好感。”[22]

归很结底,由剥削阶级的性质所决定,雅典的民主是狭小范围的、残诀不全的民主,并且也缺乏进一步发展的余地。

对雅典民主政治的分析应当使我们明白:奴隶主剥削阶级民主一方面意味着对奴隶和非公民群众专政;另一方面意味着保障奴隶主公民的自由、平等、参预国政,就第一方面的含义而言,这种民主政治同历史上剥削阶级国家采用的其他各种政体并无区别。而就第二方面的含义来说,这种民主政治向历史上剥削阶级国家采用的其它政体形式相比,有相当的进步意义。因为在寡头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等形式下,连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都谈不上。雅典的民主政治实践表明,保证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国家非但可以很好地履行对奴隶、非公民群众专政的职能,而且可以很好地平衡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各集团的利益,较长期地保证政治稳赳口经济繁荣。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掌握政权的组织形式。同以往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民主不同,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一方面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对极少数剥削阶级分子和敌对分子的专政;另一方面是占人数绝大多数的工人和劳动群众享有最充分的民主、自由和参预国政的权利。正由于这种本质上的不同,正由于这是最大多数人的民主、是对少数人的专政,所以,强调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体在保障人民内部民主方面的功能,研究为了实现这一功能而应采用的政权组织形式,使其不断完善,这对于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雅典国家的产生
作者 恩格斯

国家怎样靠部分地改造氏族制度的机关,部分地用设置新机关来排挤掉它们,并且最后全部以真正的国家机关来取代它们而发展起来;同时受这些国家机关支配的,因而也可以被用来反对人民的,武装的“公共权力”,又怎样代替了氏族、胞族和部落中自己保卫自己的真正的“武装的人民”——关于这一切,至少是它的初始阶段,再好莫过于从古雅典来加以研究,各种形式的更替,基本上已由摩尔根描绘出来了;我所要补充的,多半是引起这种形式更替的经济内容。

在英雄时代,雅典人的四个部落,还分居在阿提卡的各个地区;甚至组成这四个部落的十二个胞族,看来也还有自己单独的居住地,即凯克罗普斯的十二个城市。制度也是英雄时代的制度:人民大会,人民议事会和巴赛勒斯。从有成文历史的时候起,土地已被分割而成了私有财产,这种情形正是和野蛮时代高级阶段末期已经比较发达的商品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商品交易相符合的。除了谷物以外,还生产葡萄酒和植物油;爱琴海的海上贸易,逐渐脱离腓尼基人的控制而大半落于阿提卡居民之手。由于地产的买卖,由于农业和手工业、商业和航海业之间的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氏族、胞族和部落的成员,很快就都杂居起来;在胞族和部落的地区内,移来了这样的居民,他们虽然也是本民族的同胞,但并不属于这些团体,因而他们在自己的居住地上被看作外人。在和平时期,每一个胞族和每一个部落都是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也不向雅典的人民议事会或巴赛勒斯请示。但是那些住在胞族或部落的地区内而不属于这个胞族或部落的人,自然是不能参与这种管理的。

这就扰乱了氏族制度机关的正常活动,以致在英雄时代就需要设法补救。于是实行了据说是提修斯所规定的制度。这一改变首先在于,在雅典设立了一个中央管理机关,就是说,以前由各部落独立处理的一部分事务,被宣布为共同的事务,而移交给设在雅典的共同的议事会管辖了。由于这一点,雅典人比美洲任何土著民族都前进了一步:相邻的各部落的单纯的联盟,已经由这些部落融合为单一的民族[Volk]所代替了。于是就产生了凌驾于各个部落和氏族的法的习惯之上的雅典普遍适用的民族法[Volksrecht];只要是雅典的公民,即使在非自己部落的地区,也取得了确定的权利和新的法律保护。但这样一来就跨出了摧毁氏族制度的第一步,因为这是后来容许不属于全阿提卡任何部落并且始终都完全处于雅典氏族制度以外的人也成为公民的第一步。据说是提修斯所规定的第二个制度,就是把全体人民,不问氏族、胞族或部落,一概分为Eupatriden即贵族、Geomoren即农民和Demiurgen即手工业者三个阶级,并赋予贵族以担任公职的独占权。不过这一划分,除了由贵族担任公职以外,并没有起什么作用,因为除此以外,它并没有规定各个阶级之间的任何权利上的差别。但它有着重大的意义,因为它向我们展示了新的、悄悄发展起来的社会要素。它表明,由一定家庭的成员担任氏族公职的习惯,已经变为这些家庭担任公职的无可争辩的权利;这些因拥有财富而本来就有势力的家庭,开始在自己的氏族之外联合成一种独特的特权阶级;而刚刚萌芽的国家,也就使这种霸占行为神圣化。其次,它表明,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分工已经如此牢固,以致以前氏族和部落的划分在社会意义方面已不是最重要的。最后,它宣告了氏族社会和国家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对立;建立国家的最初企图,就在于破坏氏族的联系,其办法就是把每一氏族的成员分为特权者和非特权者,把非特权者又按照他们的职业分为两个阶级,从而使之互相对立起来。

以后的雅典政治史,直到梭伦时代,知道得很不完全。巴赛勒斯一职已经废除;国家首脑人物已由贵族中所选出的执政官来充任。贵族的统治日益加强,到了公元前600年左右,已经变得令人不能忍受了。这时,货币和高利贷已成为压制人民自由的主要手段。贵族们的主要居住地是雅典及其近郊,在那里,海上贸易以及附带的有时仍然进行的海上掠夺,使贵族们发财致富,并使货币财富集中在他们手中。由此而日益发达的货币经济,就像腐蚀性的酸类一样,渗入了农村公社的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的生活方式。氏族制度同货币经济绝对不能相容;阿提卡小农的破产是与保护他们的旧的氏族联系的松弛同时发生的。债务契约和土地抵押(雅典人已经发明了抵押办法)既不理会氏族,也不理会胞族。而旧的氏族制度既不知有货币,也不知有贷款,更不知有货币债务。因此,贵族的日益扩展的货币统治,为了保护债权人对付债务人,为了使货币所有者对小农的剥削神圣化,也造成了一种新的习惯法。在阿提卡的田地上到处都竖立着抵押柱,上面写着这块地已经以多少钱抵押给某某人了。没有竖这种柱子的田地,大半都因未按期付还押款或利息而出售,归贵族高利贷者所有了;农民只要被允许作佃户租种原地,能得自己劳动生产品的六分之一以维持生活,把其余六分之五作为地租交给新主人,那他就谢天谢地了。不仅如此,如果出卖土地所得的钱不够还债,或者债务没有抵押保证,那么债务人便不得不把自己的子女出卖到国外去做奴隶,以偿还债务。父亲出卖子女——这就是父权制和专偶制的第一个果实!要是吸血鬼还不满足,那么他可以把债务人本身卖为奴隶。雅典人民的文明时代的欢乐的曙光,就是如此。

以前,当人民的生活条件和氏族制度还相适应时,这样的变革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这一变革发生了,人们不知道它是怎样发生的。我们暂且回转来看一下易洛魁人吧。这时强加在雅典人身上而他们可以说并未参与策划并且又确乎违反他们意志的状况,在易洛魁人中间是不能想象的。在易洛魁人那里,年年不变的生产生活资料的方式,决不会产生这种仿佛从外面强加的冲突,这种富人与穷人、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的对立。易洛魁人离支配自然的地步还远得很,但是在他们能起作用的自然界限以内,他们是支配着自己的生产的。除开他们的小小园圃的歉收,他们的河流湖伯内的鱼类的罄竭以及森林中猎物的绝迹以外,他们知道他们获取生活资料的方式会产生什么结果。所必然产生的结果是生活资料,尽管有时少,有时多;但是决不会产生那种无意中产生的社会变革,氏族联系的破裂,或同氏族人和同部落人分裂为互相斗争的对立阶级。生产是在极狭隘的范围内进行的,但生产品完全由生产者支配。这是野蛮时代的生产的巨大优越性,这一优越性随着文明时代的到来便丧失了。夺回这一优越性,但是以今日人类所获得的对自然的有力支配以及今日已有可能的自由联合为基础,这将是下几代人的任务。

希腊人的情形就不同了。业已出现的对畜群和奢侈品的私人占有,引起了单个人之间的交换,使产品变成了商品。这就包含着随之而来的全部变革的萌芽。当生产者不再直接消费自己的产品,而是通过交换把它转让出去的时候,他们就失去了对自己的产品的支配权力。他们已不再知道产品的结局如何,于是产品有那么一天被用来反对生产者、剥削和压迫生产者的可能性便产生了。因此,不论哪一个社会,只要它不消灭单个人之间的交换,它便不能长久保持对它自己的生产的支配,不能长久保持对自己生产过程的社会效果的控制。

然而,产品是怎样在单个人之间的交换发生以后以及随着产品变成商品而迅速地支配了它的生产者的——这一点雅典人不得不亲自来体验了。随着商品生产,出现了个人单独经营的土地耕作,以后不久又出现了个人的土地所有制。随后就出现了货币,即其余一切商品都可以和它交换的普遍商品。但是当人们发明货币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想到,这样一来他们就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力量,一种整个社会都要向它屈膝的普遍力量。这种未经它自身创造者的预知并违反其意志而突然崛起的新力量,就以其全部青春时代的粗暴性使雅典人感受到它的支配了。

怎么办呢?古老的氏族制度,不仅无力反对货币的胜利进军,而且它也绝对没有办法能在自己的结构内部给货币、债权人、债务人以及逼债等找到立足之地。但是新的社会力量已经存在;挽回旧的美好时光的虔诚愿望和渴望,都没有能再把货币和高利贷从世界上消除。而且,在氏族制度中已经打开了一系列其他的次要缺口。在全部阿提卡境内,特别是在雅典城本身,各氏族和胞族的成员相互杂居,已经一代比一代厉害了,尽管这时雅典人仍然只能把土地而不能把自己的住宅卖给本氏族以外的人。随着工业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各种生产部门——农业、手工业(在手工业内又有无数行业)、商业、航海业等——之间的分工日益充分地发展起来;居民现在依其职业分成了相当稳定的集团;其中每个集团都有好多新的共同的利益,这种利益在氏族或胞族内是没有存在的余地的,因而就需要创设新的公职来处理这种利益。奴隶的数量已经大大增加,那个时候肯定就已经远远超过自由的雅典人的数量;氏族制度最初并没有奴隶制,因而也就没有控制这大批非自由人的手段。最后,贸易把许多外地人吸引到雅典来,这些外地人是为了易于赚钱而定居这里的;按照旧制度,他们既没有权利,也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尽管有传统的容忍精神,他们仍然是人民中间令人不安的异己分子。

一句话,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社会一天天成长,越来越超出氏族制度的范围;即使是最严重的坏事在它眼前发生,它也既不能阻止,又不能铲除了。但在这时,国家已经不知不觉地发展起来。最初在城市和乡村间,然后在各种城市劳动部门间实行的分工所造成的新集团,创立了新的机关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各种公职都设置起来了。这时,年轻的国家首先就需要一支自己的军事力量,而在操航海业的雅典人中间,起初只能是一支海上的军事力量,用以进行个别的小规模战争和保护商船。在梭伦以前的一个不能确知的时期,设置了诺克拉里,即小规模的区,每个部落设十二个;每一诺克拉里必须提供一只战船,配备上武器和船员,此外,还要提供两个骑士。这个设拖对氏族制度起了双重的破坏作用;第一,它造成了一种已不再直接等同于武装起来的全体人民的公共权力;第二,它第一次不依亲属集团而依共同居住地区为了公共目的来划分人民。这有什么意义,可以从下面看出来。

既然氏族制度对于被剥削的人民不能有任何帮助,于是就只有期望正在产生的国家。而国家也确实以梭伦制度的形式给予了这种帮助,同时它又靠牺牲旧制度来增强自己。梭伦揭开了一系列所谓政治革命,而且是以侵犯所有制来揭开的,至于他在公元前594年实现改革的方式,我们在这里可以不谈。迄今的一切革命,都是为了保护一种所有制以反对另一种所有制的革命。它们如果不侵犯另一种所有制,便不能保护这一种所有制。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是牺牲封建的所有制以拯救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在梭伦所进行的革命中,应当是损害债权人的财产以保护债务人的财产。债务简单地被宣布无效了。详情我们虽然不大清楚,但是梭伦在他的诗中自夸说,他清除了负债土地上的抵押柱,使那些因债务而被出卖和逃亡到海外的人都重返家园。这只有通过公开侵犯财产所有权才能做到。的确,一切所谓政治革命,从头一个起到未一个止,都是为了保护一种财产而实行的,都是通过没收(或者也叫作盗窃)另一种财产而进行的。所以毫无疑问,2500年来私有财产之所以能保存下来,只是由于侵犯了财产所有权的缘故。

但现在必须防止这种使自由的雅典人变为奴隶的情形重演。这一点,首先是通过普遍实行的措施而做到的,例如禁止缔结以债务人的人身作抵押的债务契约。此外,又规定了个人所能占有的地产的最大数额,以便至少把贵族对于农民土地的无限贪欲限制一下。然后又对制度本身作了修改;对我们说来,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议事会规定由400人组成,每一部落为100人;因此在这里,部落依然是基础。不过这是新的国家组织从旧制度中接受下来的唯一方面。至于其他方面,梭伦把公民按照他们的地产和收入分为四个阶级;500、300及150袋谷物(1袋约等于41公升),为前三个阶级的最低限度的收入额;地产少于此数或完全没有地产的人,则属于第四阶级。一切公职只有三个上等阶级的人才能担任;最高的公职只有第一阶级的人才能担任;第四阶级只有在人民大会上发言和投票的权利,但是,一切官吏都是在这里选出的,一切官吏都要在这里报告自己的工作;一切法律都是在这里制定的;而第四阶级在这里占多数。贵族的特权,部分地以财富特权的形式得到更新;但人民却保留有决定的权力。此外,四个阶级都是新的军队组织的基础。前两个阶级提供骑兵,第三阶级提供重装步兵,第四阶级提供不穿甲胄的轻装步兵或在海军中服务,大概还领薪饷。

这样,在制度中便加入了一个全新的因素——私有财产。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按照他们的地产的多寡来规定的,于是,随着有产阶级日益获得势力,旧的血缘亲属团体也就日益遭到排斥;氏族制度遭到了新的失败。

然而,按照财产来规定政治权利,并不是国家不可缺少的办法。虽然这种办法在国家制度史上起过很大的作用,但是许多国家,而且恰好是最发达的国家,都是不需要它的。即使在雅典,它也只起了暂时的作用;从亚里斯泰迪兹的时候起,一切公职对每个公民都是开放的。

其后80年间,雅典社会就逐渐采取了一个它在以后数百年中都遵循着的发展方向。在梭伦以前的时代盛行的农村高利贷,以及地产的无限制的集中,都受到了节制。商业以及靠奴隶劳动日益大规模发展起来的手工业和工艺,都成了流行的职业。人们也比较开通了。旧时残酷剥削自己司胞的方法,已经弃而不用,如今主要是剥削奴隶和雅典以外的买主了。动产,即由货币、奴隶以及商船构成的财富,日益增加,但是,这时它已经不是单单用作购置地产的手段,像在眼光狭小的最初时期那样,——它已经变成目的本身了。结果,一方面形成了新阶级即从事工商业的富人对旧的贵族权力的胜利竞争,而另一方面,也使旧的氏族制度的残余失去了它的最后地盘。现在氏族、胞族和部落的成员遍布于全阿提卡并完全杂居在一起,因此,氏族、胞族和部落已不适宜于作为政治集团了;大量的雅典公民不属于任何氏族;他们是移民,他们虽然取得了公民权,但是井没有被接纳入任何旧的血族团体;此外,还有不断增加的仅仅被保护的外来的移民。

这时,帮派斗争在进行着;贵族想夺回他们以前的特权,并在短时期内占了上风,直到克利斯提尼革命(公元前509年)最终把他们推翻,但与之同时也推翻了氏族制度的最后残余。

克利斯提尼的新制度撇开了以氏族和胞族为基础的四个旧部落。代替它们的是一种全新的组织,这种组织是以曾经用诺克拉里试验过的只依居住地区来划分公民的办法为基础的。有决定意义的已不是血族团体的族籍,而只是常住地区了;现在要加以划分的,不是人民,而是地区了;居民在政治上已变为地区的简单的附属物了。

全阿提卡被划分成一百个区域,即所谓德莫,分别实行自治。居住在每个德莫内的公民(德莫特),选举出自己的区长(德马赫)和司库、以及审理轻微案件的30个法官。各个德莫同样也有自己的神庙及守护神或英雄,并选出侍奉他们的祭司。德莫的最高权力,属于德莫特大会。摩尔根说得对,这是实行自治的美洲市镇区的一种原型。当时在雅典正在产生的国家借以开始的单位,正好和现代国家在其最高发展阶段上借以完结的单位相同。

十个这样的单位,即德莫,构成一个部落,但是这种部落和过去的血族部落不同,现在它被叫作地区部落。地区部落不仅是一种自治的政治组织,而且也是一种军事组织:它选出一个菲拉尔赫①即部落长,指挥骑兵;一个塔克色阿赫,指挥步兵;一个将军,统率在部落境内征召的全体军人。其次,它提供5艘配有船员和船长的战船;并且有阿提卡的一位英雄作为自己的守护神,英雄的名字也就是部落的名称。最后,它选举50名代表参加雅典议事会。

结果组成了雅典国家,它是由10个部落所选出的500名代表组成的议事会来管理的,最后一级的管理权属于人民大会,每个雅典公民都可以参加这个大会并享有投票权;此外,有执政官和其他官员掌管各行政部门和司法事务。在雅典没有总揽执行权力的最高官员。

由于实施这个新制度和容纳大量被保护民——一部分是移民,一部分是被释奴隶,——血族制度的各种机关便受到排挤而不再过问公事;它们下降为私人性质的团体和宗教社团。不过,旧氏族时代的道德影响、传统的观点和思想方式,还保存很久,只是逐渐才消亡下去。这一点从下面的一个国家设施中可以看出来。

我们已经看到,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雅典在当时只有一支国民军和一支直接由人民提供的舰队,它们被用来抵御外敌和压制当时已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对于公民,这种公共权力起初只不过作为警察而存在,警察和国家一样古老,所以18世纪的质朴的法国人就不讲文明民族而讲警察民族(nations policees)①。这样,雅典人在创立他们国家的同时,也创立了警察,即由步行的和骑马的弓箭手组成的真正的宪兵队,或者如德国南部和瑞士所说的Landjager②。不过,这种宪兵队却是由奴隶组成的。这种警察职务,在自由的雅典人看来是非常卑贱的,以致他们宁愿让武装的奴隶逮捕自己,而自己却不肯去干这种丢脸的工作。这仍是旧的氏族观念。国家是不能没有警察的,不过国家还很年轻,还未享有充分的道义上的威望,足以使那种必然要被旧氏族成员视为卑贱的行业受到尊敬。

现在已经大体上形成的国家是多么适合雅典人的新的社会状况,这可以从财富、商业和工业的迅速繁荣中得到证明。现在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所赖以建立的阶级对立,已经不再是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对立,而是奴隶和自由民之间的对立,被保护民和公民之间的对立了。到了雅典全盛时期,自由公民的总数,连妇女和儿童在内,约为9万人,而男女奴隶为365000人,被保护民——外地人和被释奴隶为45000人。这样,每个成年的男性公民至少有18个奴隶和2个以上的被保护民。大量奴隶的存在,是由于许多奴隶在监工的监督下在手工工场,在大房间内一起工作。但是,随着商业和工业的发展,发生了财富积累和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以及大批自由公民贫困化的现象;摆在自由公民面前的只有两条道路:或者从事手工业去跟奴隶劳动竞争,而这被认为是可耻的、卑贱的职业,而且也不会有什么成效;或者就变成穷光蛋。他们在当时条件下必不可免地走上了后一条道路;由于他们数量很大,于是就把整个雅典国家引向了灭亡。所以,使雅典灭亡的并不是民主制,像欧洲那些讨好君主的学究们所断言的那样,而是排斥自由公民劳动的奴隶制。

雅典人国家的产生乃是一般国家形成的一种非常典型的例子,一方面,因为它的形成过程非常纯粹,没有受到任何外来的或内部的暴力干涉,——庇西特拉图的篡位为时很短,并未留下任何痕迹82,——另一方面,因为它使一个具有很高发展形态的国家,民主共和国,直接从氏族社会中产生:最后,因为我们是充分知道这个国家形成的一切重要详情的。

雅典属于城市文明,由爱琴海文明而来,它可以说是西方文明得开始。同时我们可以看出,文明初始化时那种民主、科学的萌芽。

好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