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浮游的你原曲: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7 03:22:48
"108号文规定,对两类二手房产交易仍给予免税优惠。其中,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卖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有个疑问,如果父母名下有一套住房,子女有一套住房,父母名下的住房,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么?
谢谢了!

对于你的父母来说当然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了。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很难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