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西饼厦门分公司:BBS版主以发布“通缉令”的形式公布版友IP和所在地是否触犯我国法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1 15:51:58

首先,通缉令没有效力,只是一个叫《通缉令》的文章
但是,通缉令是针对刑事犯罪嫌疑人的专用公文格式,用这种格式将网友“通缉”有触犯公民名誉权的嫌疑,可以以侵犯名誉权的名义提起诉讼。
公布ip的行为,明显触犯了被公布者的隐私权,也是违反法律的。
如果起诉,是可以赢得诉讼的。
诉讼的被告可以是斑竹,也可以是这个bbs或者bbs的公司,他们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或者说,斑竹的行为后果归属于授权给他的组织。
这样解释,行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