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drive:罪状的叙述方式有哪几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5:44:00
小弟是刚学有关法律知识的,但是懂的不多,请各位有关专业人士为我做一个详细的解答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在刑法理论上通常根据条文对罪状的描述方式不同,将罪状分为四种: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但在理论上认为,根据不同的标准还可对罪状进行他的的分类,即根据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多寡,可以将罪状分为单一罪状和混合罪状。
叙明罪状,即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做了详细的描述。例如,我国《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3.4等等各种情形
简单罪状,即条文只简单的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如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证罪状,即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例如,我国《刑法》第124条第一款规定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罪状和法定刑,其第二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款罪的特征就是要引用第一款规定的客观方面,来说明和确定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罪状。
空白罪状,即条文不直接地具体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但指明确定该罪的构成特征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罪壮哪能叫中医回答,笑话.

这里只说医学啊 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