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尼姑庵免费阅读:历史课本上说 德国有一段时间是有帝国国会和联邦议会并存的 请问这是什么 如何理解德国里来的政治体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3:57:33
一楼 可是我的老师说过 帝国国会和联邦议会没有立法权 只有通过预算什么的权利

德意志帝国是容克-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德意志的统一道路决定了国家的君主主义、容克主义和军国主义的特征。1871年 4月16日通过的帝国宪法,宣告德意志帝国是君主立宪制的联邦国家。帝国元首是皇帝,由普鲁士国王担任,有任命宰相和高级官吏、召集和解散议会、宣战、媾和的权力,同时是军队的最高统帅。帝国宰相由普鲁士首相担任,只对皇帝负责。立法权属帝国国会和联邦议会,后者由各邦政府任命的58名代表组成,普鲁士在议会中占有决定性票数,可以否决帝国国会通过的议案。帝国国会由普选产生,其预算权和立法权受联邦议会制约。帝国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皇帝和宰相,容克在各级政府和军队中享有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