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王路:我怎么立案起诉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0:57:36
我家农村的,前两天我妈和邻居由于一点纠纷,被对方打伤。我是不是要先到公安局去立案?立案的程序是怎样的?我这方面一点也不懂。还有就是伤情鉴定是怎么会事?这些是不是很麻烦?希望清楚这方面的给我于帮助。

因邻里纠纷引起的人体轻微损伤,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这已经属于治安案件的范畴。公安机关接受报警后,会对此案作相应调查,如果能调解的就调解,调解不了的则进行治安处罚程序。

公安机关接受了报警后,根据伤情进行受理立案,轻微伤以下的叫受案(治安案件),轻伤害以上的叫立案(刑事案件),伤情鉴定系由公安伤残鉴定中心结合医院的诊疗情况来确定,如果伤情可能会消失的话,派出所受理到报案后要立即进行拍照固定(刑大、派出所都可以)。
伤情鉴定是不麻烦的,派出所受理报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陪同你们去的。

到辖区派出所报警
你报警公安机关即立案侦查
向公安机关申请法医鉴定或公安机关通知你们做法医鉴定,法医鉴定能确定你母亲伤害程度--轻微伤、轻伤、重伤,如轻伤或重伤,行为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请速到你们管辖地的派出所报案。
如果需要立案派出所民警会告诉你程序的。

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报案。报案后,派出所会对事情经过作一笔录,然后向你出具立案通知书。伤情鉴定主要是为了确定伤害程度的,以决定打人者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应当首先报警,一方面固定证据,一方面根据验伤结果决定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伤害,或者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先去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鉴定条例>,对照着看有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程度的伤,有就提起刑事自诉,没有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