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宝莉香水男士香水价格:请问可否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19:54:11
湖北户籍,在家里登记结的婚,请问可否在上海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有2岁的孩子.
协议离婚呢,可否在上海民政局办理,居住一年又是何证明?暂住证好像过期了没去补...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你们必须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不愿意回去,也可以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办理诉讼离婚(也可以协议,很快的)。

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到你或你配偶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你在上海居住1年以上并且不是住院,你妻子也配合你的话可以到上海办理

不行,必须在你办理结婚手续的民政局办理。办理前需协商财产分割问题,否则需进入司法程序。

不行!

早知如今,何必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