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东农村土豪别墅:我有一个从小就送人的亲生妹妹,没有共同生活过,现在已经26岁了,请问她有无继承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4 17:56:56
如题,刚出生就被送人了,现在已经26岁,关于自己的身世后来断断续续身边人都告诉她了,最近几年逢年过节也会到我家坐会,对于父母的称谓也和我一样,现在她马上就要结婚了,请问一下,在财产分配或者遗产继承的权利上是不是和我有一样的权利。

我国收养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只要她不解除和养父母的收养关系,她是无权继承你父母的遗产的;但是,要是有一天她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的话,依据

第二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同意上面的.

你要确定的事:
你这个妹妹是否和她现在的养父母形成法律认可的收养关系?
1、如果已经成立,那她就无权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
2、如果没有成立,那她就有权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

如果与收养人形成了收养关系,则她不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收养关系形成 就不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要是解除就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