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与华为:朋友父,去年在一煤矿干活,休息时,到一闲洞里方便,窒息而亡。后来老板赔偿4万元了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23:35:35
方便时,洞口边有一告示牌,不可入内。处理后事时,死者兄到场处理后事,煤矿老板赔偿4万元。现在事隔1年多,其儿(死者儿子)欲上诉,要求赔偿12万元。请问诸位:能胜诉否?谢谢!

我觉得现在赔多少都不是很重要的了
看他的家人的意思就可以了
要是他的家人没有什么意见的话
我觉得就可以了

应该不可能胜诉
我国《诉讼法》对于诉讼的实效有严格规定:
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多是民事诉讼。
特殊诉讼时效为一年,主要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您要做的这个诉讼明显属后者,如果是准确的一年“多”,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再对其权利予以保护。
辩方律师没可能不注意这点。

不能。

参照<<劳动法>>,可以诉讼

不知道`
在中国来讲是不可能的`
中国是讲前2

时间没有过吧 但是门口表有不可如内,上诉也是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