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米亚宠物如何获得:法律咨询"伤残方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3 12:34:26
本人开一加工厂,在工作期间,外人要上机操作被本人明确制止无效,上机之后发生意外,那个人致残,请问本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若是有法律责任,是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条文是如何规定的?

外人?也就是说不是你的职工?那么他出于什么原因要“上机”呢?帮你干活?
如果他是帮你干活,那么就成立“帮工”。你有证据证明你曾明确制止的话,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所以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曾“明确拒绝”,那么你最大的责任就是“在受益范围内”的适当补偿,而你的受益范围就是他“上机”给你带来的利益,比如生产了多少东西等。

另外,也可以从民事侵权考虑。你所说的情况不属于民法通则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特殊侵权情形;而一般侵权是要求侵权人(也就是你或其他人)有过错才能构成的,本事件中如果你能证明你曾“明确制止”,而且你没有其他的过错行为,那么你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真走到诉讼那一步,建议你以“行为人自身过错导致损害结果发生”为由抗辩。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受害人帮工时在场的其他人员如果能证明明确拒绝帮工的事实,无需承担责任,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即可,由被帮工人举证。

看那个外人与你是什么关系了,如果是你的职工或者雇员你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不是你可能就没责任。

你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那个所谓的“外人”与你之间的关系。详情可查阅最高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外人?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还得要看证据,看双方的过错程度,不过,从你来说,对方承担的责任要大一些.

‘受益范围内’适度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