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go国服竞技模式没人:注册环境评估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7:00:23
谁知道注册环境评估师,是干什么的?有什么条件?在哪报名?学制,学费等,所有详细的资料信息。
本人不胜感激,谢谢!!!!!
是环境,不是资产

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 , 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 , 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 试合格后 , 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 书》。
第三条 基础考试分 2 个半天进行 , 各为 4 个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 , 每部分内容均为 2 个半 天 , 每个半天均为 3 个小时。
第四条 符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八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 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
( 一 ) 取得本专业 ( 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 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 , 详见附表 1, 下同 ) 或相 近专业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 程、土木工程等专业 , 详见附表 1, 下同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或学位。
( 二 )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 三 )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
( 一 )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 二 )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三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 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 设计工作满 5 年。
( 四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 作满 5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 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五 )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六 )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第六条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免基础考试 , 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 一 )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二 )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三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 四 )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 五 )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 设计工作满 9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 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 六 )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
( 七 )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
( 八 ) 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 工作满 2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 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 , 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 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 核合格后 , 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 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 设置 , 须经人事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批准。
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 ( 包括试题命制与组织管理等 ) 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举办与 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的原 则。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应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 度 , 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 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行为的 , 按照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人事部令第 3 号 ) 处理。

200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50 9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50 9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50 9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120 72

另给一些案例复习材料
http://www.hg98.net/kschannel/hpgcs/2005-10-26/122.shtml
环评工程师考试-案例(工业类和生态类)讲义整理

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已经出版发行。该套考试用书的编写结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特点,吸收了往年命题及阅卷工作的反馈意见,在2005年考试用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注重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专业素质教育与应试指导相结合;注意结合资产评估研究和实践的最新成果,吸收国家近期有关政策法规及行业评估准则,力求系统全面地体现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现将考试大纲及用书内容变化情况介绍如下。

一、考试大纲的变化

2006年考试大纲在200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力求做到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考试目的”明确了各章考察的目的和重点考察的内容;“考试基本要求”从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对不同知识点进行划分,该部分由往年完全按照考试用书的顺序编写,改为按照重要程度依次排列的顺序编写;“要点说明”改为“要点内容”,主要是将要求掌握的概念、原理及要求熟悉、了解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梳理。

二、各科用书主要修订内容

(一)《资产评估》:充实完善。2006年该科目的调整是在基于2005年教材的基础上完善、改错和适当充实的指导思想,以及保持与已经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执业精神及其规范协调的原则,进行修订、修改。具体调整如下:

1.结合新的评估指导意见和行业管理办法对第十章、十一章、十二章、十三章做了相应的调整和充实。调整了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强化了收益额口径与折现值内涵之间的关系,充实了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内容;充实了评估报告中关于资产评估对象说明部分、披露财务分析、调整情况的内容;对已经颁布的准则做了进一步的介绍和阐释;增加了最新的评估行业自律管理的内容。

2. 删减了第十五章,对其他各章做了适当的微调。第一章进一步提炼了市场价值的定义;第二章充实了关于实体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的内容;第四章对文字、图表和表达方式进一步完善;第五章对市场法修正因素进一步归纳;第七章增加了一些新会计准则关于研发费用账务处理的规定;第八章中的长期投资概念采用了描述的方式;第九章删减了短期投资评估部分;删除了原第十五章《经济理论中的资产价格》。

(二)《经济法》:依据法规、规章的变动对相关章节进行调整。

1.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对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的内容作了重大调整。

2.根据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对第十章相关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

3.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第十一章“税收法律制度”中“个人所得税”部分进行了调整。

4.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法》,对第十二章“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三)《财务会计》:适当考虑新会计准则对相关内容的影响进行修订,并调整了有关章节。各章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第一章:会计要素的定义文字有所变化;在会计核算的原则方面,取消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等原则,合并了“可比性”、“一致性”原则;计量基础中提出了“公允价值”的概念。

第二章:变化基本不大。

第三章: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第四章:取消了短期投资和债权投资的内容;按照新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说明。

第五章:将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减值单独作为一章核算。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条件的资本化;非货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变化较大,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第六章:新增加的一章,对资产减值进行说明。

第七章: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变化较大,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修订;长期负债中应付债券取消了溢折价摊销的直线法;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变化较大,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第八章:取消法定公益金。

第九章: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中收入的确认时间和金额发生变化;视同买断方式收入的确认时间发生变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变化较大,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第十章:合并报表按照新准则进行了原则性的修改。

第十一章:增加企业合并的内容。

第十二章:基本没有变化

第十三章:进行了结构性的变化;增加了财务预测、决策有关的基本知识。

(四)《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删繁就简,注重实用。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章删去了工艺成本计算公式等内容,以利于考生学习、掌握重点内容。

2.第二章中增加了机器传动系统图的分析。

3.第五章将一些较深理论内容进行简化,同时,又增加了数控机床的再生改造,CNC装置的选择等与评估实际紧密相连的内容。

4.第十章增加了锅炉检验等与评估工作相关的内容。

5.其他各章内容按大纲要求进行了修订。

(五)《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对整体结构做简单调整,对内容进行一定的补充完善。整体结构中将原第十章第四节“建筑物新旧程度评定参考标准”并入第五章;将原第二章第六节“塑钢门窗”并入第四章第五节“门窗装饰装修工程”。各章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第一章:删除了原第三节中“建设法规及其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增加“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二章:增加了部分新型建筑材料的介绍。

第三章:未做改动。

第四章:对部分装饰装修材料及施工工艺做了补充和修改。

第五章:对房屋建筑工程损伤检测的主要内容做了补充和修改。

第六章:按照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对第二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做了修改;对部分例题做了调整。

第七章:未做改动。

第八章:增加了竣工决算的内容;对部分例题做了调整。

第九章:对部分文字做了调整。

第十章:增加了例题。

第十一章:按照重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相关内容做了修改;对“建设用地取得的基本方式”、“征地补偿安置相关工作”、“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的相关规定”等部分做了修改和补充。

没有找到大纲,这个应该有所帮助参考资料:安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适用于从事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和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简称环评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是由国家环保总局与人事部共同组织的考试,环评师考试科目包括如下四门: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环评师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