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go最牛库存:龙岩 福利彩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20: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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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截至年底,全省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人数共355435人,发放城乡低保金1.8亿元。其中:城市保障对象192808人,年发保障金11789万元;农村保障对象162627人,年发保障金6560万元。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组织开展了农村特困家庭状况摸底排查工作,全面完成了农村特困家庭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等任务,基本掌握了农村特困人口的情况,为2004年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林素岚)
【救灾救济】

救灾应急反应能力明显提高,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2003年,福建省先后遭受雪灾、冰雹、龙卷风、干旱、洪涝灾害和强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袭击,局部地区受灾严重,其中:“5.16”闽中、闽北地区暴雨造成闽江上游、汀江流域发生洪涝灾害,第9号强热带风暴“莫拉克”正面登陆导致泉州周边地区出现特大暴雨,9月20日局部地区的强降雨造成永泰等地发生严重的山洪灾害,6~9月全省出现了持续高温干旱天气,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经民政部门统计核实,全省农业受灾面积92.41万公顷,成灾面积40.25万公顷,绝收面积5.93万公顷,受灾人口达1397.5万人,成灾776.8万人,因灾死亡21人,紧急转移安置14.3万人,倒塌房屋2.61万间,面对自然灾害,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安排好春荒和冬令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证灾区群众的社会安定和稳定;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加强救灾装备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提高救灾工作效率。
社会捐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结合福建实际,会同省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做好接受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据统计,全省共接受防治“非典”社会捐赠款物1618万元,其中:捐款591万元,物资折款1027万元,并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及时、足额地下拨社会捐赠款物,用于“非典”的防治和救助。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结合对口帮扶宁夏、重庆万州的任务及本省灾区、贫困地区的实际,切实加强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的领导,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接收捐赠款达283.16万元,捐赠衣被计12.65万元,其中:捐款130万元已分别捐助宁夏、重庆万州、西藏林芝地区,首批1万件九成新衣服已从厦门运往宁夏区海原县。
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稳步推进。为妥善解决农村税费改革中五保供养工作面临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村五保户的基本生活,在全省开展五保摸底和调研工作,顺利完成五保摸底和调研的工作任务,目前全省共有五保对象108268人,已落实五保待遇的有53875人,年供养经费4949万元。认真落实“星光计划”(敬老院)项目33项,安排资金100万元,为改善和提高敬老院的整体水平提供条件。
(林艳)
【双拥】

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为载体,以做好军事斗争准备、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广泛开展科技拥军、科技助民活动、积极拓展双拥工作新领域等为重点内容,进一步推动双拥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一是军事斗争准备扎实推进,大力支持部队军事演习、海上练兵和国防施工,加强入闽通道、滚装码头的建设,进一步做好国防动员工作和国防后备力量的建设。二是拥军工程取得新进展,全省共投入9000多万元继续帮助部队抓好基础设施、训练设施、文化设施和菜篮子工程等“四项”建设,各级财政还拨款3000多万元支持驻闽部队信息化等科技项目建设,积极支持部队开展科技兴训、科技练兵活动,科技拥军成为拥军工作的新亮点。三是优抚安置政策普遍落实,全省1119名军转干部、108名军休干部、4635名城镇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排;各地还安置了259名随军家属就业,并对待业军嫂实施生活补助,一定程度解决了驻闽部队干部的后顾之忧。四是拥政爱民工作卓有成效,全年驻闽部队共投入劳动日50多万个、机械车辆2万多台次,援建地方工程56项,扑灭山火20多起;驻闽第175医院、第180医院76名医护人员,支援北京小汤山医院参加抗击“非典”,为首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福建军民赢得了荣誉。五是双拥“创模”活动成果显著,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莆田市、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石狮市、福清市、晋江市、东山县、永安市等14个市(县)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省9个设区市均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了全省双拥工作“满堂红”;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南安市女企业家拥军协会、诏安县桥东镇、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支前办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驻厦73116部队被评为全国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厦门市军嫂姜君英、福清市农民林代安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驻泉73311部队副政委陈章福被评为全国拥政爱民模范。

(魏锦喜)
【优抚】

全省共有重点优抚对象89566人,其中:烈属22693人,牺牲病故军人家属4719人,革命伤残军人9884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7人,在乡红军失散人员4493人,在乡复员军人36958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0802人;按照国家优抚政策规定,享受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有76730人。继中央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三属”、“两红”和革命伤残军人的抚恤补助标准后,省政府从7月起再次将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每月调高20元,中央和省财政共安排下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1156万元,提高了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全省85个县(市、区)不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抚恤补助标准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各地普遍采取抚恤优待、救助供养、结对帮扶、社会捐助等多重保障措施,较好地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困难;继续抓好优抚对象公费医疗和减免补助政策的落实,结合城镇职工医疗改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积极采取优惠措施,使优抚对象医疗难状况得到缓解。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投入300万元新建省荣康院病房大楼,投入100万元对全省部分光荣院、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维修。

(林建水)
【安置】

全省共接收退役士兵16297名,其中:农村退役士兵11662名,城镇退役士兵4635名(含转业士官616名)。为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摆上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密切协作、全力以赴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市场就业竞争力,努力促进退役士兵早日实现就业;出台优惠政策,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帮助;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安置方式,确保重点安置对象得到妥善安置。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自谋职业的比例有较大提高,其中:泉州为81%,漳州为74%,龙岩为73%,厦门、南平为71%,福州为63%,三明为42%,莆田为30%,宁德为20%。结合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探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新路子,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的安置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形成《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关系的思考》和《建立优待安置城乡一体化体系的构想》的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建立优待安置城乡一体化体系的关键是解决优待安置资金的来源问题,将安置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体系,全面建立优待金制度。

(张陆)
【社会福利】

通过探索“星光老年之家”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行公办民营、承包经营、租赁、托管等运营模式,确保“星光计划”不走样,长期为老年人服务;通过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方式,使不同类型的福利机构在平等的政策环境中共同发展,并推行社会福利机构年审制度;通过加快国办社会福利机构的体制转轨和机制转化,深化用工、分配、管理三项制度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通过探索福利院孤残儿童的多种家庭寄养模式,促进孤儿、弃婴融入家庭和社会,更加健康地成长;通过继续鼓励兴办福利企业,安置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支持福利企业利用优惠政策发展生产,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省委、省政府把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和“肢残助行工程”列入200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由民政部门具体承办。在福利彩票发行面临严重困难的情况下,把有限的公益金集中用于实施“星光计划”,并资助贫困肢残者装配假肢或配备辅助用品。截至年底,全省新建“星光老年之家”419个,其中已建成使用368个,投入福利金1565万元;共向贫困肢残者赠送轮椅1022部、腋拐3000付,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1000例,投入福利金300万元。全省现有国家办的福利机构68所(其中:综合性社会福利院66所,儿童福利院2所),床位4155张(其中:儿童床位1323张,老人床位2832张),工作人员1528人(其中医护人员543人),共收养“三无”老人1655人,弃婴、孤残儿童3572人;精神病疗养院17所,床位2690张,工作人员1061人,其中医护人员583人,收治“三无”精神病人1521人,自费精神病人1146人;荣誉军人疗养院1所,床位270张,工作人员108人,其中医护人员12人,收养“三无”荣誉军人、自费老人176人。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27所(其中包括中国sos儿童村),床位1835张,工作人员407人,其中医护人员55人,收养“三无”老人41人,自费老人1412人,弃婴、孤、残儿童222人。截至年底,全省有社会福利企业788家,完成产值36.8亿元,实现利润3.78亿元,安置残疾人12580多名。

(毛维珍 李 迅)
【殡葬】

继续以推行火葬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表现在:火化率稳步提高,全年共火化遗体125578具,火化率达65.8%,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厦门、南平、漳州、龙岩、泉州、三明6个市全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火化率指标。新建殡仪馆取得进展,全年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有罗源、闽侯、安溪、建宁、沙县、将乐、武夷山、古田等8个县(市)殡仪馆,泉州、莆田、浦城三市县也完成了旧馆改造,全省投入使用的殡仪馆共有47所,占省政府2001~2005年殡葬改革规划总数(66所)的71%。治理乱埋乱葬取得一定成绩,漳州、三明、龙岩等市深入贯彻省殡葬管理办法,特别是加强骨灰管理,对骨灰流动实行严格控制,治理乱埋乱葬现象,全年共治理违规修建的坟墓近2万座,其中,福州仓山区对城门镇高速公路沿线185座违规乱建的坟墓进行清理并进行绿化植被,晋安区在鼓山风景区大规模清理坟墓300多座;闽侯县群众自行清理迁移、深埋绿化坟墓达2800多座,强行平毁水泥墓、石头墓680多座;莆田市城厢区对辖区内的“活人墓”实施爆破,强行摧毁20座100多穴“活人墓”;三明市发出《关于开展清理整治乱建坟墓工作的通知》,制作永久性禁坟牌设置主要地段,全市共自迁坟墓9515座,强制迁坟58座。

2003年福建省遗体火化情况统计表
市区市
人口
(万人) 火化数
(具)
死亡人口
(7%)
省政府下达的 2003年火化率指标
2003年火化率
2002年火化率
完成省政府
工作2003年
指 标
比增
名次

厦门市

南平市

漳州市

龙岩市

泉州市

三明市

莆田市

福州市

宁德市

其它
145

305

453

286

657

267

301

610

325
8104

14364

20529

12808

27055

10277

8419

15984

6038

2000
8265

17385

25821

16302

37449

15219

17157

34770

18525
98

70

70

65

70

60

80

80

60
98.1

82.6

79.5

78.6

72.2

67.5

49.1

46.0

32.6
98

69.3

77.2

69.3

65.6

52.9

43.9

43.4

27.4
+0.1

+12.6

+9.5

+13.6

+2.2

+7.5

-30.9

-34

-27.4
0.1

13.3

2.3

9.3

6.6

14.6

5.2

2.6

5.2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3349
125578
190893
60
65.8
59.7
+5.8
6.1

(林志宏)参考资料:http://www.fjnj.cn/2004/docc/shehui/0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