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应急预案:按揭房产已抵押给银行,可不可以再抵押给第二债权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16:17:06
按揭房产已抵押给银行,可不可以再抵押给第二债权人?如果可以,如何办手续?因为首付20%及后期供了三十个月了.

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到不动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手续才生效

你已经按揭抵押给了银行,你手里是什么证书原件都没有的,正常来说,你就不能再办理一次抵押登记了。
所以你问的再抵押,从法律角度上就不能成立,当然了,如果你的第二债权人觉得无所谓只需要签个抵押合同,不用做抵押登记的除外,不过那样的抵押登记法律是不认可的

因为我们国家实行抵押登记制度。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的生效以登记为要件。
依据我国现行《担保法》第35条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在同一不动产之上是可以成立多个抵押权。
你只要再去登记下就可以了,注意是余额可以再次抵押。

不可以,房屋只可以抵押一次,不能同时抵押两次。如果还在按揭中,无法进行抵押,购房者没有房屋的产权。
按揭:
① “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
②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
③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
④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如果你房产的价值高于贷款抵押的部分,你可以将高于的部分进行抵押。

原本以为是不可以呢。。原来高出贷款抵押的那部分还可以再抵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