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个放心原唱:请看到的好心人一定要回贴啊!!!〔求助〕给私人打工,工作中死亡(突发心脏病),个体老板应该负责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3:36:32
一位50多岁的男性公平,已经退休,在给一家私人的买卖打工,工作是送啤酒。没有纸面的签订合同,只有口头的约定。在试用期的第二天,般啤酒的时候,突发心脏病死亡(平时有高血压)。请问,这位个体老板应对此事负责吗?

哪位好心人帮忙指点指点吧!!!

这家人的生活真的很困难的!!!

这家单位必须要负责的。

无论是否存在书面合同,只要事实上存在雇佣关系,那么就属于劳动法保护范围内。没有合同,只是无法确实薪资问题,楼主的这个问题显然和工资没有关系了。

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内的员工在福利,医疗和工伤事故等等方面的条件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

而且他是在工作的时候出事,那么绝对要按工伤来计算。

唯一需要注意的事,就是要取证,证明当事人确实已经在为雇主工作,确实是在工作时出事,人证也可,然后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即可,官司稳赢。但是如果对方公司愿意私下和解,那是最好,因为就我所知,正式打官司赢回来的钱往往没有私下解决的多。

希望这家人能平安渡过难关,哎~~!!

这个的话应该说私企老板可以不负刑事法律责任的。

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他还是得给死者以一定数量安抚金。
因为这人是他的员工,而且死在工作台上。

现在的法律也承认口头合同的,但要有证据(人证物证谐可)。还有规定:不管有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雇主和被雇人之间已经存在实质性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法律上都视为已有关系。再说这个人又是在试用期的第二天,在正常上班的时候,突然死亡,所以雇主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给其家属一定的安抚金。

要负责,但是要自行取证,比如旁人证明他是在这里工作,并是在工作当中死亡.

工伤~要负责,他在那上班了,就已经是事实合同了~

我记得我有在哪里看过这样的说法:不管有没有签合同,只要雇主和雇工之间已经存在实质性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动法其实就已经在限制他们的关系,并保护劳动人民的正当权益了.具体要怎么样也不是我们能说了算了,咱们也都在外面打工的,当然更多的是偏向这位打工者,更何况他都已经那么多年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