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自闭症的表现:开发商违约 求大师指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0:13:38
我在2004.11月与开发商签定合同于2005.5.20日开发商交房.
如果一方违约,可以申请房产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5.03月房子开始还按截贷款,有产权证.

2005.08.01售楼处以电话联络方式通知交房,没有出示<<入住通知书>><<竣工备案表>><<面积实测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2005.08.01物业公司带领我们验的房子,给的我钥匙.当时小区内部水没有,电没有,采暖设施不完善(锅炉房都没有).小区内部没有铺路,都是施工的坑.
当时我用数码照相机照了下来.开发商广告承诺的人工湖也没有动工,我买房子就是看好湖的风景.
2006.08.09到现在这些也没有完善,只路铺好了,水通了(井水,已经有人因喝水生病).<<入住通知书>><<竣工备案表>><<面积实测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还是没有给我。人工湖一年了根本没动,都要成垃圾堆了。

现在房价上涨我想和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

请问我可以申请维护我的哪些权益?

违约金是按照我拿钥匙那天截止还是到现在房屋没有验收合格?
违约金为总放款的万分之三

1、如果合同约定由“房产仲裁委员会”仲裁,由于我国没有房产仲裁委员会,属于约定不明,约定无效。双方有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即房屋交付使用至少得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诚如你所述,2005.8.1开发商所谓交付时,小区内部水没有,电没有,采暖设施不完善,应该没有通过验收。注意收集证据,证明验收之日是何时。提醒注意:开发商与建筑部门有些理不清的关系,即使2006年验收的,但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上注明的时间完全可能是2005年的某一天。
3、逾期交房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按房价的日万分之三(还可以啦,每月千万之九,比银行贷款利息高点)。由于钥匙已交付,违约金从约定交房之日起计算到实际验收通过之日止。
4、开发商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可一并起诉。

5月23日 10:27 开发商属于违约,你可以要求赔偿,至于赔偿数额由于合同未约定,所以会因为计算方式不同而不同:
1、当地每月租房的房租乘以逾期交房的时间;
2、银行贷款利息乘以逾期交房时间;
你可以从以上两种方式里面选择数额最高的一种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