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一体化的意义:有关托欠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3 06:43:41
是这样的,我是2份来这家小公司里的,总感觉工作得不是很顺手,有些工作上的也得不到公司的支持,曾在4月份的时候提出辞职,老板没有同意,说是我才来两个月,刚熟悉又走了,可是老板自己说话不算话,当初来面试时,我跟他说以前我的待遇是一般一个月试用期800元,过后,1000元,当时老板还一个劲的说差不多,差不多,可是我却在这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虽然很生气,但当时自己也没有在工作上做出成绩,默默接受了,昨天我老妈打电话过来,说是可能结婚的日子选在10月1(年初已与男友订婚了),叫我提早回去处理有些事情,我们是每月15号领工资的,我领了工资后,跟老板讲,老板竟然不同意,因为我们是扣了半个月的工资的,差不多有500多,请问各位,如果老板不将那半个月的薪水给我的话,我是否可以找消协处理,老板有没有违反有关相关法律上的条款,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可以领到我该的工资???(注:我没有和老板签订有关的合同)
急!!!希望各位过来帮帮忙啊!!
怎么没有人帮忙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