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集器的种类:财产分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20:25:56
我和先生在一年半前已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先生,但因我们有一套两居室房是商品房,要到2013年才能将贷款还清,所以离婚后就房子问题没解决.
现在他已有新的女朋友,在今年的四月已搬出去住.到今日我还是和儿子住在两居室里,现在,他要将这套住房出售,所得房款他那其中的三分之二,理由是他带儿子,请问在法律上合理吗?我认为这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才对.如果走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那应该是怎样的分配?

原则上应当各半,当然如果双方同意也可以如下处理,变卖后的财产他占2/3,他承担孩子的所有抚养费(直至孩子18岁或有生活来源为止),另外还要注意该房屋出售必须经过银行同意,否则买卖无效也无法过户.

房屋变卖后的余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至于抚养孩子的抚养费,根据约定支付,与房屋财产分割没有关系。

2楼说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