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里面的故事:跟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懂法律的帮忙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18:55:47
我的弟弟是成年人,20岁,找拉一个17岁的女朋友,而且还发生关系,这事情被女方家里人知道后,女方的妈妈说要告我弟弟.
能够起诉吗?如果可以起诉,他会以那一些问题来起诉我弟弟?我弟弟需要负什么责任?

参考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分析:
  1.依据刑法关于强奸罪(上列236条)规定,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胁迫或其类似手段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才可能构成强奸罪;
  2.依照上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可知只有犯罪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时,哪怕该幼女自愿与行为人发生性关系,行为人的行为也构成强健罪;
  3.你弟弟和该17岁的女孩既然是男女朋友,那么他们之间发生性关系应该是自愿的,而不是基于暴力,胁迫而发生的,所以,你弟弟完全不用紧张,只要那个女孩不跳出来说是你弟弟强奸,她妈妈是告不到你弟弟的.

你弟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1日修正版)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这两个主体特征你弟弟都不符合条件,所以不会构成强奸罪,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http://www.lawxp.com/statute/s1054578.html

可以以强奸起诉,但是应该缺乏证据,如果你弟弟不承认,女方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的话,就什么事都没有

现在不是16岁就成年了嘛~~都可以办身份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