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的偶像20160622:转出保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8:15:47
我于6月份提出辞职,7月份办理完交接手续,单位于8月份办理了我的个人保险转出,但是由于本月保险是次月的月初交,所以7月,8月份我的保险单位也交了,现在单位要我把这两个月交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所占的那部分)全额交给公司,才让我转走我的保险,请问单位提出的这个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我选择放弃我的保险,以后若想再购买保险,会不会有影响?

要是这份保险划算的话最好还是转出
如果不划算你就退了 拿些钱
自己买商业保险
买保险要选择长久
这才是根本
消费型保险还是算了吧

没有合不合理的说法 大方的公司绝不会这样 不过你若是还了这两个月的保险费也算走得干净漂亮
如果选择放弃保险 不会对以后的投保产生影响

不合理,如果你是7月底离职的话,那单位就应该在7月的时候就要把你减员,那是他工作的失职,没有理由要你缴纳单位部分;如果你8月份有上班,那公司就有义务给你买这个保险了,那也没有权力让你缴纳8月份给你缴纳的那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