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楠在听龚琳娜演唱《:很是气愤!!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4:56:11
我朋友开一家公司,属生产型的,一操作工(一女孩)操作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朋友当时训斥了她几句,她不服,和我朋友争执起来啊在(车间里)。女孩很激动,欲动手打我朋友,我朋友一直闪躲,期间女孩有轻微擦伤,女孩要求去医院,我朋友答应了,以为上点药也就没事了。后女孩叫来其家属,第二天,他们声称女孩因被打精神受到刺激,精神已经不正常(精神病),要求公司赔偿。公司一直要求对方作司法鉴定,对方不肯做,现在事情一个多月了,女孩现在已经出院,家属一直来公司闹事,堵在大门口,并有砸东西的行为,其阵营里有以泼妇,非常泼辣,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秩序,对生于也有一定影响。公司现在已经付了一万多的药费,对方来公司闹事,还药负担他们的食宿。公司想对方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说了:“我们不走法律程序,你就得赔钱,不赔钱我们就来闹”。对方明显是在敲诈,我见过那女孩,那女孩看起来一点也不像精神病。我们现在应该怎么作,可不可以起诉对方,以上面理由。如果法院经过审查,对方确实是精神病,我们就一定要承担责任吗?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呢!
如果起诉,以什么理由呢?法院会不会受理,如果打算协商解决的话,签订个一次性赔偿协议,赔完钱后,如果对方过几年精神病发作可不可以再找我们?谢谢啊 大家多帮忙了。

报警!

如经司法鉴定,你公司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具体比例需要法院确定。

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是先经劳动仲裁,但是你们公司现在面临的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经劳动仲裁,直接起诉到法院。

现在是对方要求赔偿,可以等待对方起诉。如果对方不起诉,而是去公司闹事,可以报警,追究其行政责任。若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害的话,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