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返回按钮 监听:急需帮助关于劳动合同解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6:30:23
本人2004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大型施工企业(非常有名),(实习期一年)。在2006年4月向单位辞职。在实习期间单位未发2004年9月、10月工资,2005年1月至10月间未发6个月工资,其间还未发5个月生产奖金(实习期工资极其低),共计2万多。我与2006年4月向原单位辞职,可原单位要我交违约金共1万多才给办辞职手续,而且违约金不能用原单位欠本人的工资和奖金抵,必须交现金,同时我向单位要求支付欠本人实习期间工作的血汗钱,单位的人都互相推诿,多次要求单位,可单位的态度非常明确,不交现金就不办手续。现在我很着急,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可又急需办手续,我现在只要求能用单位欠我的工资来抵违约金我就满足了,请教律师,我该怎么办啊??

不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还可以要求赔偿.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这些都是一些相关的法律文件,以你的情况看,不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还可以要求赔偿。但是你有没有跟他们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没有陷阱就不知道了。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你根本就没有违约情况,反而是该公司违约了,你无须交纳任何违约金。你可以以劳动法的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具体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咨询,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如果你想快点办手续,你也可以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你要向劳动部门投诉为由与其谈判,一般来说只要 是他们理亏都会愿意和你协商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