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公寓灵异:双方签订了买房协议,官司却输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15:32:40
我一个朋友前几年买了一套房子,和卖房者签定了买房协议,(我们这个地方都是买房者和卖房者私自签订协议,不经过房产办什么的,就是一张白纸写一下,签个名),结果卖房者几年后反悔,不想卖这套房子了,打官司竟然赢了,法官好像说是因为协议没有公证,我怎么感觉有点想不通呀,这根据的是什么法律呀?
ldkpolice ,可否说的通俗一点,依据这些法律得出的是什么结论。很难理解哦,谢谢了

如果房子可以买卖,双方也符合交易条件,不应该以未经公证而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有效,但房产未过户,所有权未发生变更而已,但不能因此确认合同无效。
建议你们带判决和相关资料找律师研究一下,考虑上诉或申诉。

一般来说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对房屋买卖而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买卖房屋双方应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房屋买卖合同以登记过户为生效要件,但房屋如果已实际交付使用或可以交付的,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义务。你朋友输官司的原因可能在对方起诉时未提反诉,法院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判定卖房人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