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迪拜参加综艺节目:专利的申请期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3:34:36
请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什么样的请求可以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前公布专利申请呢,那这18个月的限制,限制什么了呢?
谢谢!!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0年。以上法定有效时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起讫日期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美国、加拿大规定是自授权之日起算,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如德国、澳大利亚、荷兰、瑞士以及我国都是自申请日计算。另外,还有少数国家,如日本、韩国、奥地利等则是规定专利权期限自申请公告之日起算。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期限的规定形成一个通例,即将发明专利权期限规定较长,而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规定较短,究其原因在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技术性和经济价值均低于发明,从公共利益考虑,不宜太长:此外,从公平价值角度着眼,一般情况下,前两者亦不如后者需要当事入付出更多的社会劳动。
  我国专利法第45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申请人自己提出提前公开请求书,并不需要交纳额外的费用,当发明专利通过了初步审查之后,就可以公开(早日公布)。
只有发明专利可以请求提前公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授权后公布。
18个月并没有限制什么,是法律的规定,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