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前女友很强的亏欠感:师生恋应该不违法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01:21:17
某男,大学刚毕业22岁
某女,高二 18岁

没有性关系

楼主在演魔男的条件啊,呵呵
未成年人当当是恋爱,不影响学业和身心发展的话,
个人认为也不违法(仅仅指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包括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但是你肯定违反你们学校的校规了
当然也有可能违反了
你们当地政府制定的关于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条例

只要成年了就不违反法律
不过高中好象还是小了点
不知道LZ是哪个角度来说这个问题
不管怎么样多发展几年对双方都有好处

你是他老师吗
师生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6条:“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处,从重处罚”就是说即使没有违背幼女本人意愿,她愿意和你耍,你仍然犯了强奸罪!(除非你们2个精神恋爱,不做爱)!但此女已经年满18岁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可以自主决定和谁谈恋爱了,不需要父母的同意了,不过根据《婚姻法》规定,女要20岁才是合法结婚年龄,也就是说你们耍可以耍,(任何行为都可以做,包括性行为),但不能合法结婚!

不违法
但你们也不能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