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数据库设计文档:若他前妻再婚,财产该怎样继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12:52:22
男友和前妻离婚了,男友是内地人,女的是香港人,香港注册。现有一女儿判给前妻。若前妻再婚,财产由谁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及婚前协议,他前妻再婚,女儿户口跟了前妻丈夫。如果他们都在香港生活,她女儿还是作为第一继承人吗?都要适用中国婚姻法吗?

在离婚协议上财产分割完毕后,其前妻的所有财产属个人所有。若前妻在婚,没有婚前协议公证及遗嘱的话。按我国《财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财产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他说得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