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兴隆支行:用非法渠道获得的钱财为资本做为基本资金然后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钱财要不要没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4 19:39:18
比如说诈骗得1万元,潜逃后把这个做为成本开店做生意,通过合法手段赚得10万元,请问这10万元要不要全被没收/..谢谢

个人认为需要收缴的只是赃款及其孳息,另外可以处以罚金。

虽然本金是非法的,但通过合法经营获得了有效增值不应当没收,因为增值是由其劳动获得的。

赃物的孳息属于收缴范围,但这10万元应当不属于孳息,因为它不是这1万元自然产生的,虽然与其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无直接因果关系。

盈利所得不会没收 但 前者之诈骗罪 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属于数额较大

要没收的!就像你偷了1万元去买彩票,中了奖也不是你的,要没收的!

不用。

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