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我想对你说结尾:未成年人犯罪的几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6:15:53
纪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14岁生日那天,纪某邀集几个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纪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纪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人撞倒,二死一伤。纪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日下午,纪某将汽车以两万元的价格卖出,后被抓获。

1.“纪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14岁以前的犯罪行,用不用负法律责任?

2.纪某共触犯了几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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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満十四周岁的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因此“纪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14岁以前的行为,不用负刑事责任。

2、纪某未触犯任何罪名。由第一问知纪某对在十四岁以前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而年満十四周岁是从十四周岁生日第二天算起,因而其对抢劫提包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纪某在其年満十四周岁(十四周岁生日第二天)实施的行为只可能(此处说的是可能)构成盗窃罪和交通肇事罪,不属于此条所述的八项罪名中的任何一种,因而不构成犯罪。

所以纪某未触犯任何罪名。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2.抢劫行为发生在生日当天,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3.盗窃、交通肇事行为发生时未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大哥 还未满16岁怎么还有交通肇事罪啊
14生日之前(包括当天的行为)的所有行为都不是犯罪(行为是客观的,但责任是主观的),
后面的行为也不是犯罪
因为已满14未满16的人只对八种行为负责:
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贩卖毒品

1.不负刑事责任;

2.盗窃罪\交通肇事罪
十四岁以前所犯罪行不负刑事责任,从生日第二天起所犯罪行,均须负刑事责任。

楼上万事通也回答全面正确,未触犯任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