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英所有歌曲:我应该赔偿她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3 16:12:46
有一位消费者来我店消费.她离开自己所坐的座位大约20来分钟后发现她的手机丢失,她要求赔偿,然后商家打110前来处理此件事情,叫其阐述其事情发生的经过,然而她自己不能清楚的说明其经过,同时有异于常人的表现,就是不回答110所提出的问题,过2天她的家属前来我店说这位消费者已经住院,医院诊断为癔病,请问我有责任吗?

手机没有处于你的直接控制之下,你的注意义务不可能达到避免她手机丢失那种程度,所以你没有必要赔偿。人民法院报上有很多类似的案例。

癔病就是精神错乱了 她到底有没有手机都是一回事,你当然没有责任

是她自己的责任

你店没有负责其个人财务的义务.

你没有责任。

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