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罗宾光辉岁月:怎样考公务员啊~!望告之详细过程,谢谢~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19:42:04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招考的范围和对象:1、2006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2006年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3、嘉兴市行政区域户籍的社会其他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单位在职工勤人员、农民和社会非在职人员); 4、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200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考对象,在全市各级机关均可报名。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须由本人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经考试、体检、考察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6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需在2006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按社会其他人员报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0年11月1日至198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1975年11月1日至198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团委机关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1980年11月1日至198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5、报考公安、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8以上。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进行体能测评,测评总分必须达到180分以上。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考采用按单位按职位招考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的办法。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相应核减。
2、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实行全省统考。
公共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两门。
专业科目笔试,根据招考职位的要求进行,设文秘、法律、计算机、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财会、财政税务等7门,具体见招考计划。招考计划中未列的,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满分各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为2006年1月7日-8日,有关事项按照准考证副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携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面试。笔试后,由省统一划定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最低录用控制分数线。在上线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法院系统“法律”职位、检察院系统“法律1”职位、嘉善县公安局“招考人数18人”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的职位,招考计划相应核减。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个人网上填报内容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3天前,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产生空缺的,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资格复审时,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主证,省外高校本科、大专毕业生和省内高校大专毕业生还需提供公安部门生源地户籍证明;社会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主证。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体检、考察。面试以后,按考生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门数再乘以50%与面试成绩乘以50%之和计算总成绩。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考察工作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执行。
5、录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录用对象,在《嘉兴考试培训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录用名单,不再调整。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按录用审批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不按时报到以及报到时未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6、法院、检察院系统由市统一招考,被确定为录用对象后,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2005年11月12日--11月18日,报考者登录《浙江人事编制网》(网址:www.zjrs.gov.cn)公务员招考专栏(网址:gwy.zjrs.gov.cn)注册并报名。
注意事项:⑴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公务员招考专栏。⑵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12日--11月18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⑶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2005年11月19日--11月21日,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05年11月22日--11月25日,已报名人员上网查询本人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可得到报名序号;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复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
3、现场确认。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携本人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同底正面证件照2张和报名序号,在2005年12月3日—4日 工作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缴纳考试考务费,领取准考证主证。逾期不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考公安、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已确认人员在2005年12月30日--2006年1月6日登录公务员招考专栏,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