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卢勇士三部曲:经济案中财产保全的时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2 02:42:50
如果当事人拿到法庭的执行通知时,是否保全时限就到期?

时间效力。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或是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被保全的财物属于应予执行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维持到执行完毕时失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对于诉前保全的裁定,如果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时间内不起诉,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时,财产保全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财产保全,是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的法律制度。其意义在于保护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有利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彻底执行。
  一、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第92条至第96条、第9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第31条、第32条、第98条至第105条、第108条至第11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12条至第15条、第1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等均是财产保全措施的法律依据。
  二、财产保全的种类财产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批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意见》第3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意见》第3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接受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裁定驳回;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并立即开始执行。

错误,一般财产保全得时效是半年

这是一种结束保全时限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