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手绘漫画培训班:请问该如何解决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16:26:39
大家好!我是一个卖家,在10月份卖了一个PSP给人,我是先货的,但是至今未收到款项!我只知道他的手机和姓名和大概地址!请问这算诈骗吗?异地追回的机会有多大?金额是2千多!谢谢
我们之间还有联系,但是我们相隔比较远,2千多块钱,如果报警,警察会跨省抓他的吗?他不是说不还,就是说现在没钱,如果这样,是不是要用民事诉讼?如果报警,需要收集哪些证据?谢谢!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3.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若是他留的信息是真的,也就不符第二条,那就另外了,应该是购物拖欠货款行为了。那就是债了,就要追究民事责任,他违约了。

如果要异地追回那你要先计算经济效益,和不和算了,法律追讨有一定成本的哦。

不过好人多福 ,你以后定会有好报的

如果那个人明确表示不还,建议先报案.

如果那个人明确表示要还却就是不还,你短期也没辙,所以提倡社会诚信很重要。

起诉是可以的,但是追回金额的概率是很小的。我国的法律在网络交易方面还算是比较不完美的。因此,一定要先款后货。网络交易当中只有信誉度比较高的买方和卖方才可能进行支货方式交易。看来你不常在网上交易。吃一堑,长一智,当作交学费了吧。
千万不要再费精力和钱去追回货款。
做生易止损是最重要的。

你们之间如果没有了联系那样就已经构成诈骗了(违约),有手机号应该行,可以报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