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漫画首页官网:大家说说对信乐团的评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22:07:26

爱4了~尤其是老孙~CHR!S~听了4了都要爱、挑衅、海阔天空、千年之恋、Fallen angel、离歌……就爱死了!

我喜欢........

尤其是死了都要爱和千年之恋..声音赞~~~

喜欢离歌

喜欢的无法形容

转自--※海阔天空※信乐团ES俱乐部http://e.netandtv.com/newclub/clubhome.aspx?id=1184

dj出身的阿信?

如果我现在大胆自称是一个成功的乐手,开始诉说一个充满传奇血泪的 《台湾阿信〉奋斗故事,大家应该也不会相信这个故事的开始,会从一个年仅两岁的天才型dj身上开始。

两岁的我确实有这特异功能,家里的黑胶唱片,总能找到第一个音符的开端,正确无误的播放出来。这就注定了我一生要吃音乐这行饭吗?答案在高中之前都是否定的。

记得小学曾经想要参加学校的合唱团,老师要大家做发声练习,我一开口,声音总是特别怪,跟全体同学的声音很不搭。试了好几次之后,老师请我别再去唱了,因为我的声音不和谐,那时甚至有点气恼,心里忍不住偷骂那些可以进合唱团的同学有什么好骄傲的,浑然不知自己拥有真的很特殊的嗓音,跟当时同学的童音自然很难融合。

我家人唱歌都很恐怖,爸爸过去只会唱一百零一首台语老歌〈中山北路走七遍〉,无论到哪里,他只唱这条指定曲,而且他只会唱两句,接着不停的repeat这唯一会唱的两句。妈妈则会唱很多歌,但她从头到尾可以换三此key,按照自己心中的乐谱乱走,最后大家都听不出她到底正在唱哪首歌。妹妹的歌喉也很恐怖,我很担心她幼稚园的小朋友怎么受得了唱游课。所以妹妹常抱怨妈妈把歌喉都分给了我,而且怀疑我这个哥哥是抱来的,不然怎么我们全家唱歌都那样,却生出这么会唱的儿子。但打从我发片之后,爸妈倒是把整张专辑的歌都学起来,努力的帮我打歌。

真的是难为他们了。

(一)小学的暗恋
因为常搬家,光是小学我就换三个学校,但个子一直都是排在班上第一个。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已经读过了旧庄国小,南港国小,然后转学到最新的胡适国小,南港区的国小我几乎都读过了。而且我到胡适国小那一年,学校才刚刚成立,校园里直接从四年级开始,没有一,二,三年级。

五年级的时候我暗恋一个隔壁班的女生,还伏诸行动,跟踪她回家,甚至写了情书,但最后还是没追到,她被人家追走了,让我心情很差。

小孩子的恋情总是按照着该有的步骤进行,象是先了解对方的动态,调查她家在哪里,每天会从哪里出门上学,我要怎么走才会跟她在路上“不期而遇”,虽然她的脸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了,但还记得她住在誊村里面。
(二)大统百货的诱惑

二十年前,当我十二岁读国一的时候,忘了到底是为了什么原因跟妈妈赌气,我决定要偷走妈妈放在桌上两万多块的钱,跟两个朋友一起离家出走。我们一早买了最豪华的自强号火车票,一路从台北坐火车到高雄,目的地是大统百货楼上的游乐场,三人说好要去玩个过瘾。

我们三个都还是小孩子,看到了火车小姐推来一车的零食,身怀巨款的我就豪爽的:通通都要!买下了一整车各式各样的事物,一路吃到高雄。火车抵达高雄的那一刻,我的朋友等不及火车完全停止,早就拉着扶手站在车门前准备下车,他一看到月台就兴奋得跳了下去,结果火车的速度让他根本站不稳,抱着满手的零食在月台上滚了好几圈,零食还掉了满地。那个画面非常好笑,现在我想起来还是会不由自主的发笑。

到了高雄,我们找到了大统百货,爬到顶楼游乐场玩了个痛快。小孩子有钱了对于任何游乐设施都很难抵抗诱惑,玩了好几个回合以后,我才意识到身上的钱好象越来越少了,于是很有忧患意识的开始为将来作打算。

我把两个朋友放到游乐场,自己到街上转一转,问了几个贴了“征学徒”条子的点,想找个工作在高雄落地生根。老板看我一个国一学生,年级这么小,又是当天才从台北下来的,怎么可能会傻到雇佣我,所以问了几个工作都没希望。后来我灵机一动,想到我们可以卖口香糖,于是用剩下来的钱去买了一些青箭口香糖,然后回去大统百货找我的朋友,三人一起到当时高雄最红的地下街入口卖口香糖。

我们一条口香糖卖十元,还有很多人嫌贵,但有两个好心的二十岁出头的女生过来帮我们卖,她们说她们是花莲过来玩的。到现在我虽然不记得她们的名字,但那股善意仍然让我相信世界上好人很多。

作者: 厌倦沉重 2005-6-18 23:0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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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乐团自传】信摇滚得以永生--阿信篇

就这样,我们在高雄混了一天,到晚上肚子饿了就吃火车上买的那堆零食。本来想要窝在地下街里面睡觉,混过一个晚上就好了,但地下街的巡逻人员找到我们,把我们赶了出来。

然后我们就到高雄街上流浪,晃到了高雄牛奶大王附近的爱河旁边,遇到一个很凶的流浪汉,他把我们身上仅剩的太阳饼给抢走了,还拿石头k我们,以为我们身上还有钱,想洗劫一空。我们打不过他,就分三路落跑,跑到另一个开放式的社区活动中心躲起来,发现里面全部都是流浪汉,就跟着大家在那里睡到天亮。

但早上一醒来,我们发现所以的流浪汉都盯着我们看。早起运动的阿伯也很关心我们怎么会出现在这个流浪汉的国度中,看我们三个年纪这么小竟然会在街头流浪,身上又脏兮兮的,于是就报警请警察过来带走我们。警察当然也通知我们三个人的父母来领回,结束了这一天一夜的跷家。其实那时候我也想要回家了。

回到家之后,爸妈没讲任何一句话,既没打我也没骂我。但那两个同伴可惨了,其中一个朋友是军人家庭,爸爸把他吊在阳台痛打了一顿,很惨。他在国中毕业之后,就签了十五年的当兵约,现在可能还在军中吧 。

(三)太早独立的人生

十二岁就跷家到高雄玩了一天一夜,爸妈没有骂我行为乖张,只说了句:以后不要这样了。我想可能是他们认为男生本来就应该独立一点,也希望我能够早点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十五岁就让我搬出来住,要我半工半读让自己负责生活费跟房租。

因为自己的素描、国画、水彩的功力还不错,我国中毕业后考上了中正高中的美术班,但我不想读,反而依照兴趣上了华冈艺校。一开始在华冈念戏剧科,主修灯光跟舞台设计,后来因为 喜欢音乐,所以降转了音乐科,主修声乐,副修钢琴。

当时华冈校风保守,严格禁止学生参加演义工作,只要“抓”到学生去电视上唱歌拍广告什么的,都会被校规处罚。而且女同学们还没有现在的华冈女生"花团锦簇”。不过当年我还是干犯校规涉足影剧圈,跟几个同学跑去演了芝多司的广告。黄韵玲是主角,我在广告里拿芝多司丢黄韵玲。广告播出之后,学校知道了,我被记了一个大过,并就此终结短暂的演艺事业。

在华冈的时候我非常的“爱”念书,把三年毕业的学校念成了六年制,期间有一年休学,总共缴了五年的学费。因为学费太贵,我要打工来赚点钱贴补多出来的学费,幸好堂哥出现,把我引进了pub的表演世界。

当年堂哥还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正在赵传的红十字乐团里面当键盘手,看出我对音乐这一行很有兴趣,就带着我到pub表演,发现我唱得竟然不错,于是帮我安排了正式的演出。我那时侯白天上课,晚上在piano bar 唱到三更半夜,累到上课都在打瞌睡,但累积了很多表演的经验。一转眼,堂哥现在也成了四十多岁的大肚中年人,但还是很摇滚。

当时的年轻人除了爱到pub,还热中到舞厅跳舞,所以我也经常出入当红的舞厅penthouse,但不是去跳舞,而是去端盘子当侍者。penthouse花招很多,像半夜十二点会打开屋顶天窗,因而轰动台北。在那里端盘子也不容易,因为老板设计了很怪异的制服,上半身是银色的上衣外加大垫肩,下半身是绿色的裤子,而时间一到,所以的侍者都要用一只手端着盘子跳舞,真的很糗。为了赚钱,我也豁出去了。

十七岁的时候,我就想要出道,那正是可以当偶像的年龄,我还特别拿着v8自拍跳舞的样子,发现自己太高,跳起舞来手长脚长感觉很蠢,所以当场决定不要当歌舞团体偶像艺人,坚信出唱片当歌手才是我该走的路。

十八岁,1988年,我跟同学组团参加yamaha第二届热门音乐大赛,张雨生是第一届的冠军,我跟我同学组的学生band一路打入了决赛,也是决赛当中唯一业余的团体。其他的参赛者全都是职业的band,能入围决赛表演已经是不错了,而且在这次的比赛当中,我认识了michael。michael的band还拿下了那一届的“最佳团体奖”

作者: 厌倦沉重 2005-6-18 23:0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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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信乐团自传】信摇滚得以永生--阿信篇

那时候唱片圈当红的是可登唱片,圈内最有名的陈复明老师也许认为我还不错,特别帮我试了音,我认为自己就要走红了,但后来接到兵单只好当兵去。当完兵回来,发现可登唱片竟然已经结束了,等到真正出版自己的专籍,已经是十四年后的事情。

以我pub演唱的实力,当兵时应该可以进入艺工队。在新兵训练的时候,艺工队果然来征选队员,挑走了很多人之后,最后剩下我跟另外一个兵,于是决定用抽签来挑人。我的运气应该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走下坡,因为铁桶里面就只有两个球,一个白的一个红的,而我跟另外一个人将会一个当普通大头兵,一个当艺工队,幸运的是我先抽,还有选择的权利。

摸着箱子里的一颗球,我考虑了很久,还是放了下来,拿起了另一颗,结果取出一看是个白球,代表我没选上艺工队,而且隔天才知道当大头兵要被分配到金门服役,真可说是天壤之别的待遇,而出唱片的事情因为战地距离遥远音讯不便,也都没希望了。

退伍之后我曾想过要转行,因为一直对餐饮业很有兴趣,还到一家川菜馆当学徒,但洗了整整一个月的碗之后,还是决定回到音乐路上,煮菜还是当兴趣吧
(四)火爆歌手

二十二岁开始,以台南一家小小的披萨店为起点,我重新当歌手。那家店的店面跟必胜客类似,不像个表演场地,观众在吃饭时,我却在唱歌,感觉比较像餐厅。但场地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唱,也重新开始了我的演唱生涯,在同一家披萨店唱歌的乐手还包括后来很红的动力火车。

我当然想回到台北唱,因为pub的圈子很小,只要有个还不错的表演团体出现,口碑传得很快,全省的pub都会提出邀约。但十年前我的表演风格被一些pub拒绝,像是台北很有名的EZ5就觉得我跟他们的调性不和,但我也无所谓,这家不能唱,另外一家pub还是可以唱。那时候台北的pub很景气,很多香港人都跑来表演,就是在那段期间我认识了晓华跟tomi,还有michael。没想到七,八年之后,EZ5的老板出了天价请我过去唱几场,那种实力证明一切的感觉真爽。

因为都是同行,大家经常聚在一起喝酒聊天,tomi的国语很难听懂,我总要组织很久,才能理解他讲了些什么。晓华因为是印尼华侨,国语讲得很好,他总是嚷嚷着:大家一起来出唱片。没想到一句玩笑话,花了九年才实现。

这段pub生涯对我们都是很好的磨练,大家都在其中学会了三千首以上的歌,而且即兴的默契十足。但学到更多的,是这个社会是现实面。

在pub会遇到各式各样的客人,我看过太多客人酒醉闹事的场面,一般pub都会请保安,万一发生状况,会很快就被控制,除非状况很严重。我就看过几次酒客互相不爽,拿枪互相恐吓的场面,这时候我们当然立刻在舞台上找跟柱子躲好,毕竟子弹不长眼,小心为妙。

也有客人在pub里面莫名其妙对峙了起来,双方都有十几个人,又是摔杯子又是拍桌子,气氛很火爆。但这种时候如果看起来没有太危险,我们都会继续唱,因为若是现场安静下来,那会更尴尬。

在pub走唱的这段期间,我台北、台中、高雄多跑过,逐渐各地的老板都知道我的歌声很好,能够把气氛炒得很热,很会吸引客人,但他们都知道我很不稳,可能今天唱一唱,明天就消失了,对培养忠实顾客没有帮助。而这段期间我会浪迹台湾,都是因为在一个地方已经待不下去,而且多半都跟缺钱有关,仇家越累债越多。

那段时期我的脾气很不好,有次高雄某间pub出了机票请我跟团专程南下演唱,酬劳也不错,到了现场我觉得音乐很烂所以心情很不爽,唱完之后故意把麦克风摔到地上。观众一看我的举动觉得很刺激,觉得我就像国外的摇滚团体主唱一样high,所以反应特别激烈。我也觉得很爽很high,但是下台之后,别团事的保镖拖到外面打了一顿,还被扣钱。

现在想想觉得很好笑,我那时候觉得‘这首歌应该就是要这样唱’,因为唱的是nirvana的歌,主唱最后总会乱摔乐器,但我一摔,反而被打,想到其间差别的讽刺,忍不住痛得大笑。

作者: 厌倦沉重 2005-6-18 23:0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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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信乐团自传】信摇滚得以永生--阿信篇

nirvana的主唱柯特寇班对我有很大的影响,他在走红之后自杀了。他终其一生最厌恶那些每天不停出现在电视上的所谓‘流行音乐巨星’,常常看电视看到火大,气愤的拿枪轰电视机。但有一天他看到自己竟然也出现在电视上,而且还成为流行音乐巨星。忽然发现自己变成了过去最讨厌的人,因为受不了这种讽刺性的发展,所以举枪自杀。

有一段时间我很不快乐,深受这个悲剧的影响。那时一直都有出片的可能性,但每次都失望,我曾经不只一百次想过,自己是不是就在pub里唱一辈子,一辈子就看着电视里面唱得不怎么样又没有什么音乐理想的人,竟然可以走红。

想到了柯特的故事,我忍不住对着电视开骂,然后怨叹人生太不公平,但因为我还没红,根本没理由当举枪自尽的柯特。天天处在这种不平衡情绪下,我觉得自己得了忧郁症,下了舞台一整天不想跟人说话,成了个怪人
(五)被朋友吃垮的火锅店

在外奔波流浪久了,还是会想要安定下来。唱到台中的时候,我认真的想安定,也在台中待了四年,拼命的赚钱,每天从晚上十点开始唱,中间还接两小时民歌表演,总共一天要表演六小时,一小时六百元,一天赚三千多,唱完了最后一个小时,天也亮了。

这样努力的唱歌确实可以寸下一些钱。我一直很喜欢做菜给朋友吃,看他们吃饭满足的表情很有成就感,所以寸了钱之后,我跟几个朋友合伙,在台中开了间占地广阔、装潢豪华的shabu shabu火锅店,总共投资了快两百万,店里面还摆名画,搞得简直像是个美术馆。

我的朋友多,新开店当然要请朋友吃饭,后来朋友继续捧场,也不好意思要人家付钱,店里看起来天天高朋满座,而且吃火锅都配威士忌,却不代表收入丰富,因为很多都是我买单。

每天晚上我还是到台中几家主要的pub表演,不在店里时,朋友负责看点。

有一天我在台上表演时,看到朋友竟然跑到pub来,下了台问她,怎么不顾店?她说,店被砸了。我赶紧跑去店里看,里面美丽的玻璃哗啦满地。朋友说那时候几个大汉跑来吃了一顿,然后钱也不付、籍故找碴还莫名其妙的砸了店,她没有办法阻止,只能把店关了,找我求救。

以我当时的火爆脾气,这笔帐当然要找回来,但因为找不到线索,不知道这些人来自何方,搞不清楚他们是为了要保护费,还是同行相忌所以出手警告,我的火锅店在台中可说是装潢最好的,难免会因为生意竞争而产生冲突,我知道这些人一定会再来。

后来这批人果然又出现了,刚好我在店里。他们四、五个人一到店里看到菜单就开口说;“menu上的全部都来!”哪有人这样点菜,我立刻就感觉到对方的敌意,暗地跟朋友说:把东西准备下,等下要开战了。

果然菜一到,对方就把桌子还带热汤火锅全给掀了。我拿着棍子,朋友拿着菜刀冲出来,我们四、五个朋友都很壮,通通冲上去打人,对方反而让我们吓傻了。我那时候的个性是有仇必报,一定会讨回公道,自然把他们教训了一顿。

不过后来火锅店生意越来越差,也许是客人觉得店里经常发生暴力冲突,所以宁愿去别家吃也不想来我的点里买风险,最后撑了半年还是收摊,而且赔了一大笔钱。我继续唱歌,而且更努力的唱,因为我除了是穷光蛋,还揩了一屁股债。

为了赚钱,我在离开台中之前还曾经在台中的Friday牛郎店唱过歌,好那是一个三人的小乐队,有时候我还要弹弹琴,打打鼓,但是是很单纯的演唱。演唱的时候我会拿着无线麦克风走到客人面前,问她们要点什么歌,唱完之后,客人会赏一杯酒跟两、三千块的小费,只要喝了酒就可拿小费。那时候我太穷了,小费也是丰盛的收入来源。

但这段经历在我出道之后,成了杂志挖内幕的焦点,他们以为我在牛郎店当牛郎陪酒;但其实说穿了,那时候的我那么肥,根本没条件当牛郎。后来那牛郎店数大招风,频频被警察抄店,接着结束营业,我的收入锐减,日子又过不下去了,我只好再度跑路

作者: 厌倦沉重 2005-6-18 23:0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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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乐团自传】信摇滚得以永生--阿信篇
(六)太阳底下穿皮衣

跑到高雄待了一年,那时候严格来说是没有收入的,我不敢在pub里面唱歌,因为仇家太多,不能随便亮相。那时候我不再想出唱片,放任自己大吃大喝,吃得更肥,所以更没自信,根本不相信自己这辈子还有可能会出片。

记得有次朋友知道我在高雄,拉我到垦丁的“春天的呐喊”演唱。那可是没年最重要的摇滚盛事,几乎全国的乐团都会跑到那里唱一唱,比一比谁把场子做得最热。

我跟朋友觉得自己是摇滚团,当然要穿皮衣最有摇滚味道,所以全体约好要穿皮衣皮裤皮靴下垦丁,结果到了垦丁热得眼泪都要翻出来了。唱完第一场,全部团员都跑到外面的路边摊买T恤短裤,然后脱掉皮靴打赤脚上台。第一场唱很用力的摇滚,第二场就改唱适合海边的雷鬼,再也不敢在太阳底下摇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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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外交

外交是台北资格最老的团,成立到现在已经快要二十年了。每个唱pub的歌手都会觉得如果能够加入外交,那就太diao了(这个diao我打不出来)。外交主唱之一keith stuart除了唱歌,还是圈内著名的制作人,我知道他很厉害,一直想对他毛遂自荐,但他根本没空理我,从来没有听过我的歌声。

在高雄最苦的日子里,一个下午忽然接到一通陌生的电话,是外交合唱团的团长崔可铨老师打来的。

“崔老师,什么事?”我很恭敬的说。

“我们的主唱离开了,听说你唱得不错,有没有兴趣回台北发展?”

“有多急?”我嘴巴上面还是很客气的说,但其实心里想的:“你是在开玩笑吗?谁会没兴趣?”

“今天晚上!”

于是我立刻搭车赶回到台北,加入了外交合唱团。

当晚我回到台北,在外交的团里第一次当主唱,这也是keith第一次听到我的声音。

连续唱完一个星期之后,我下了台正在喝酒,keith终于忍不住了,过来跟我:“阿信,你要不要跟我们签约?”(他是老外但中文说得很好,还回看---)(省略号处为台湾符号 看不懂)

距离我跟keith毛遂自荐,已经隔了一年之久,当场我的感觉真是太爽了!

他说,他来台湾十几年了,没有听到有人这样唱摇滚的,而且音域这么广,他说他家里放了一大堆歌,但都找不到能唱的人,想让我试试看,我唱了之后每首歌都达到了他的要求,他听得好开心。从此我们一拍即合,成了命运共同体。

我在外交合唱团待了两年,这段经验给了我很大的影响,因为信乐团第一张专辑的制作人keith是团里的另一位主唱,而写一了百了的则是外交的键盘手ringo,也是专辑的另一个制作人。当时大家凑在一起都在谈未来要做的专辑。

唱了一阵子之后,我跟keith、ringo把时间与心力都投注在专辑上,常常没空去唱外交。后来想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乐团不能老找代班主唱,所以我们自动引退;那时另一位主唱戴爱玲有正在跟keith做新专辑,也一起离开。

外交一下子失去了三个主唱一个键盘手,但补足人手之后,仍然是台北最资深的乐团,屹立不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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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忘了加盐的潦倒咖喱饭

为了一圆音乐梦,keith早就创作了很多音乐,跟他合作之后,为妙除了外交的表演,还经常跟别的乐团的michael、晓华、tomi一起jam。大家买一瓶威士忌,michael来点大鼓,然后搭一搭配一配,撞击出更多更有创意的做法。一首歌从晚上八点搞到早上六点,就可以搞定,创作速度可说的神速。

虽然我早就跟大家谈过要出片的事情,但跟滚石签约一签三年,录了几首歌,始终没有下文。那时候滚石只想发我一个人的个人专辑,但不知道为什么,花了一堆钱做好的音乐却始终没有发行,不过我始终很感激滚石的段钟潭先生。

这段期间我除了晚上唱歌,还想着该如何多赚点钱,因为如果真的要出片,会有一阵子没有办法表演。这是很多在pub的歌手恐惧出唱片的主要理由,因为筹备期间没办法上班,经济上会立刻从有收入,变成没有收入,风险很高,所以我在表演工作之外,还开始在中午卖咖喱饭,好多赚点钱。

作者: 厌倦沉重 2005-6-18 23:0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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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信乐团自传】信摇滚得以永生--阿信篇

对于煮菜我一直很有自信,还自己练就抛锅翻炒的技术。做咖喱饭虽然看似简单,但我照着食谱亲自研发新口味,买了几个又大又深的锅子,还买了快速炉,煮饭还用真的木桶炊饭。咖喱一次煮个三、四百人份,放一个晚上,等到肉都入味了,再用炉子文火热着,推到路边卖。

我摆摊卖咖喱饭前后卖了一个多月,还自己设计了奋斗青年的装扮,就是无袖的背心加上短裤,脖子上面挂着一条毛巾,这造型连自己看起来都觉得很努力。

第一天推车出门心情很high,根本不知道摆在哪里才是正确的,推到街上以后,我卯起来想管他的!我就摆在十字路口!然后就在小巷的出口,人潮最多的马路上开始卖。旁边的商家通通跑出来对着我指指点点的,他们很关切我在那里要卖什么,会不会影响到他们。接着警察骑着车子过来巡逻,无照营业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不知道该不该撤,但没想到警察高抬贵手,假装没看到我,就这么从我眼前骑了过去。

第一天开张,只卖出几个咖喱便当,我推着满满的一锅咖喱跟一锅饭出门,又推着一锅饭跟一锅咖喱回家。幸好咖喱饭是一种很适合卖不掉的东西,因为胡萝卜跟猪肉在咖喱饭里面放了一夜,会产生化学作用,让猪肉肉质更柔软、更好吃,所以隔天的咖喱要比现做的咖喱来得好吃。我通常都会一次做两锅,一锅放着一锅拿去卖,如果今天卖不完,明天还可以继续卖,不会有隔夜变味的顾虑,失败的风险比较小。

有了第一天的突破,后面就变得容易多了。隔天我继续推到同一个点,理直气壮的在那里卖,而且还订做了一个塑胶的透明盖子,盖在咖喱锅上,这样看得到里面的料,又能够隔绝路上的风沙。后来客人也都知道我会在那里出现了,而且一三五的咖喱是家了椰浆的泰式咖喱,二四六是日式咖喱,天天都会有青翠的切片小黄瓜当做配菜。

接下来为了避雨,我还订做了雨棚。正在动脑筋想摆张小桌子在旁边的时候,警察找上门,所以我后面的跨国咖喱连锁店计划也就停止了。

要边唱歌边卖咖喱饭,体能是最大的挑战。每天唱完歌、累得半死回到家的凌晨时分,还要拿起菜刀切洋葱煮马铃薯,需要很强的意志力。有时候喝醉了,觉得自己创造力充沛,于是拿着奇怪的调味料乱加一通,隔天还是照卖不误。

过了不久,keith跟我果然对于出唱片这件事太狂热,狂热到忽略了正职的外交合唱团表演工作,于是和另一位制作人詹凌驾(ringro)最后都离开了外交。没了外交这笔稳定的收入,咖喱饭成了我唯一收入的来源。

虽说那阵子我的运气很背,但咖喱饭的生意始终不错。在我摆摊的基隆路、信义路口那一带餐厅都不便宜,对面鲁肉饭店卖的咖喱便当一个要七十五元,我的咖喱饭又放洋葱又加马铃薯泥还放椰浆,外加用真正的木桶炊饭,看起来真的不错,只要四十元,相形之下真是太便宜了。

所以开始摆摊之后不久,附近的上班族都排队来买,有时候还会出现大户,一开口就说他要二十个便当,还说他去隔壁的便利商店买饮料,待会儿过来拿,但我这一人商店,光服务眼前的客人都忙不过来,等他买好饮料过来,二十个便当根本连饭都还来不及装,幸好正在排队的上班族女孩子很好心伸出援手,才应付得过来。

我的经营风格属于随性,煮也随性,卖也随性。因为忙着装便当,根本没空收钱找钱,就要客人把钱放在桌上,需要找钱就自己拿。

有时候白饭用完了,我还厚着脸皮跑到附近的自助餐店买白饭来配咖喱,几次以后,自己想想不妥,因为我用低价便当抢他们的客人就算了,不好再跟他们买饭来抢他们的生意,所以饭用完了我就收摊;还是那句老话,咖喱越沉越香,不怕放。

那时候我住在基隆路附近,卖到后期,没了外交的演出工作跟收入,失恋、失志外加失业,,煮的咖喱饭经常忘了加盐,但还是照样卖光光。忘了加盐的咖喱饭,反映出我对生活都失去了兴趣,任何事情都不太在意。

有个下雨天,我穿着雨衣,推着一锅饭跟一锅咖喱出门,上面放了一盒刚刚亲手切好的小黄瓜[片。天雨路滑,结果推车在人行道上歪了一下,大雨中我的锅子翻了,上面的小黄瓜滚了一地,餐盒也掉在泥水里弄脏了,没办法卖。我弯下腰来捡起这些东西

楼上的
让你说评价,你不用说这么多吧
我超喜欢信乐团
信的声音超赞
迈克的可爱
.....
反正就是喜欢,,啥都不用说
我想楼主你听过信乐团的歌后
也会喜欢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