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sions:关于房产使用超过70年后房子属于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4 18:43:21
在我们购房后的房产证上有70年或者5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请问此期限到期后该房子的所有权归属谁?
如果土地使用权有期限,而盖在该土地上的房子的使用权没有期限,那么土地国家到期收回,盖在收回的土地上的房子的主人如果没有钱交纳土地出让金,怎么办?就算该房子的主人拥有该房子的使用权也没有办法继续居住?

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我们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比如,一般人所拥有的住房的土地使用期限就是70年。那么,70年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一段时间以来,这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即将施行的《物权法》会解决这一法律上的问题。地上权所有人可以在到期前一定时间向有关部门申请展期。
草案对策:针对这一问题,物权法草案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回收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至于具体如何操作,有待今后进一步明确。

实际上,整部物权法都与每个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认为,物权法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物是谁的;二是对物享有什么权利,其他的人负有什么义务;三是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花钱买的房地产,那地产既然是国家租给你的,房产当然就是你自己的私有财产了,是不容侵犯的,当然包括国家在内。这样就有矛盾了。等到了土地使用年限的时候,土地国家要收回,那土地上的房子怎么办呢?第一,当需要拆迁的时候,会个拆迁赔偿的,不过是很少的一部分,因为房子已经70年了,都是危房了,还有什么价值呢,所以会象征性的给点补偿的。第二,如果规划没有变动,那么国家就要向土地的使用者再次收取使用费,多长时间就不一定了,最少也得20年。
所以,据目前我国的房地产政策来说,持增值观点的看法,我个人认为是不妥的。
英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是999年,美国没有土地使用年限一说,他们在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发商不用一下拿出类似我国土地使用年限使用费那样的钱;取而代之的是美国在房子建好后向所有人收取叫物业税的一种税(不是我们常见的物业公司的税,这里的物业统指建筑物),这样的好处在于,开发商不用高价买土地,响应的消费者也不用高价的买房子。而是在房子的使用过程中定期的收税(很低的)。象美国的房子贵完全是市场在起作用,而不是人为的超作和政府的调控等。
我国十一五期间就要实行象美国一样的物业税政策,房地产价格的虚高,即将结束。

还是属于自己的,超过70年后住宅用户使用权会自动延期

还是属于自己,不属于你你还买得起房吗?国家还得给你拆迁款一样的一笔费用,你说国家是傻还是精,是给你钱让你走还是让你交钱继续住在那呢?你们说呢!现在房子只有有钱人买得起,工薪阶层的劳苦大众们根本买不起房子,一套房子起码也得20万,工薪阶层的劳苦大众们一辈子才挣多少钱?可能一辈子只能买一套房,所以说虽然使用权的房子到期了但他还会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