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到天津火车时刻表:帮我分析一个国际贸易的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2:11:13
我国某外贸公司以CIF价格向太平洋某岛国出口大米一批,由于当地存在部族冲突等不安定因素,故出口商要求我方投保一切险加保战争险。该批货物顺利抵达对方港口之后。卸船将货物暂时储存于码头上,拟于次日运抵买方仓库。卸货当晚果然发生了部族之间的武装冲突,致使该批货物部分被毁,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请问,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是要考试的,答案该怎么写呀?是不是可以引用不可抗力条款呀?谢了。我方不是投了战争险和一切险了吗?一切险是属于基本险的一种,基本险是采用仓对仓条款的呀?保险公司为何还不赔?

呵呵,这个问题很快就能解释清楚的问题,大多数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都采用了仓对仓条款。这些采用了仓对仓条款的保险所涵盖的货物运输保险,是涵盖了整个从运输起点仓库到运输终点仓库之间的对应风险的。

但战争险是个例外,是不采用仓对仓条款的,是只负责水面风险的,也就是从货物装上海轮开始至货物运抵目的港卸离海轮为止。

那么这个案例当中既然货物是已经卸离了海轮,那么此后发生的战争货损,保险公司拒绝索赔也是很当然得了。

卡其,不敢当啊!

楼主,是不是可以考虑这么答:
造成货损的外在原因是武装冲突,首先很明显不属于海运一切险的赔付责任;
其次,武装冲突发生的时间是在投保货物完成卸船后,而根据相应的保险条款,也不属于战争险的保险赔付责任。原因是因为战争险这一险别,是有别于大多数险别,不采用“仓对仓”条款的,即只对投保该险别货物在海运途中因战争或武装冲突造成的货损负有偿付责任。
因此,保险公司是有充足的理由和根据拒绝投保受益人的索赔的。

梦想就是厉害啊.
我以前一直都不知道战争险 是不采用仓对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