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现在时构成及用法:一个车祸的案情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15:22:59
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
我的一个同学经学校老师介绍到某公司实习,做的是押运工作,在一次押运的途中不幸因车祸身亡!!!是乘坐本公司的货车发生追尾事件!!
可是现在学校和公司都互相推卸责任,谁都不愿意赔偿!!我不知道这个事件该怎么解决!!责任到底要谁负责,应该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知道的可以和我联系
我的QQ号是85090809 请大家帮帮我!!!

肯定是公司负责任啦.在他那工作就要保证安全啦.
老师不需要负责.介绍给他并不是他的错.

首先,肯定肇事者是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的,如果肇事司机是他们公司的员工的话,那他们公司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而学校方面,也会因为介绍一个这样的公司被连带,负有小部分责任。

劳动部1996年10月1日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曾明确规定实习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待遇,但随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旧的《试行办法》已失效,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就实习生伤亡事故认定及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建议你把学校和单位共同告上法院,让法院去判吧。

分情况!!如果学校(你同学)与公司之间签定了完整,有效的合同.那么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分析.公司完全负责责任!
但是在没有完全明确或者没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学校应当负责主要责任!
如果双方都不给予赔偿,那么应该向有关的政府机关或者相应部门反映! 否则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