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夏幸福vs恒大:公司员工同意并确认在合同期间无生育计划,违反此规定者劳动合同将自行解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9 14:09:10
确实是指没有计划生孩子,也就是说不让要小孩子!

先跟他签,签完以后你想生就生,到时候他要解除合同你就去劳动部门请求投诉此条款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你生育权,应仲裁该条款无效,合同其它部分继续履行,如果他没有别的理由就不能解除合同,否则即要赔偿,你要是女人就更爽了,还有带薪产假。
  当然,前提是你也不打算在那公司干了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不揣固陋,俟高明裁服。

你是说“无计划生育”吧?无计划生育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行为,一般企业制度也会有禁止这种行为的规定。
因此这种约定虽然不太合理,但很难说侵犯了职工利益,如果因此仲裁的话,员工并不一定受到保护。

这个一般针对女工的,我觉得这个和《劳动法》抵触是无效的。
劳动法规定了女工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嘛。这是法律强制规定,“在合同期间无生育计划,违反此规定者劳动合同将自行解除”,合同约定违反法律,本条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