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百度云:政治权利 国家权利 公共权利三者的联系与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9 19:15:12

政治权利
  political rights
  根据宪法 、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在现代社会,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宪法、法律确认的,并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同时它又受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广度及其实现程度如何,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标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宪法、法律保障,公民不但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言论、集会、结社及游行示威等权利,而且还可以通过社会提供的诸如公职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制度、社会协商制度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权力:国家与法同在,无法无国,无国无法。国家是管理者的工具,也是被管理者的工具。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地位完全平等,不存在超越人权的绝对抽象的国家权力。国家权力建立在具体的公民权利之上,国家权力在人权面前必须止步。国家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任何个人、政党、政府都代表不了国家意志或国家权力,谁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等同于国家意志而强加于人。所以,国家权力的本质是公共的,法治就是多数人的理性选择,虽不是唯一、最好的,但一定是较好的、可选的,是符合全社会各阶层公民的基本需要的选择。如果谁说总统的身份优越于罪犯的身份,那是反法治的思想意识的体现——因为在法律面前他们都没有特权,是完全平等的。

  公共权利是这样一种权利状态:即宪法意义上的每个公民应享受的基本权利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必须由集体和全民的名义代表———各公共(行政、企业、事业)部门根据它们自己的部门法的规定来行使,否则它们难以得到声张。也就是说各种公民权利不能根据宪法上相对应的母权来有效行使,必须得到各公共权力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确认才能得到某种权利

个人觉得 中间的应该叫国家权力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