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岛爱理作品全集:财务管理高后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1:28:18
一家刚成立的公司,该公司客户有本地的,也有全国各省的。在对本地的客户销售商品时,可以给客户签收确认应收货款的债权,可以在另外地,特别是外省的客户销售商品时,客户大多用电话或传达真叫货,然后公司通过货运公司把商品送达客户,这样得不到客户签户的签收确认,应收债权得不到法律上的保证,万一客户不认账怎么办?向朋友们请教在你们公司这都是怎么解决的!!!
我要的答案不是道理,道理我明白,不明白我就不会在这边提问这个问题。我要的是怎么才能也让外地的额户签字确认???
你们都在讲道理,实际没有解决问题。

我们做会计的只认凭证,对方也一样,没有法律效应的对方可以不承认,这就是企业的资信问题!应收帐款一定要谨慎,在你不了解一个企业时,或一个企业的信用差时,千万不要采取此方法。“一些企业在进入当地市场之初,为了抢占市场,扩大销售,为了尽快地打开营销局面,在事先未对付款人资信度作深入调查、对应收帐款风险进行正确评估的情况下,采取与客户签订短期的、一定赊销额度的销售合同来吸引客户,扩大其市场份额,急于抢占市场这块蛋糕。于是产生了空有较高的帐面利润,没有现金流入。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流动资金不能及时收回的问题,只注重表面业绩,未预见下面还有一条暗河。因此形成了一部分具有周转性的客户应收帐款。对于老客户未进行跟踪寻访,一味相信过去,单凭主观意识判断。对于目前对方经营形势处于什么状态?被占用的资金风险有多大?形成逾期的原因是什么?是恶意的逃债还是临时的困难或是确无偿还能力?不得而知。 ”这是我写的论文中的一段话,如果一个企业认账,都能拖欠,况且没有法律效力的那?希望你能看一看!

一般用传真签协议或合同,叫对方在上面盖章,收到后你们也盖章回传一般就可以生效了。

但这并不保证一定收得到钱,最好你们公司派人送货 上门收钱,但都要对方先支付一定定金或者全部货款才保险。

否则 到时候人家不要了 你还得花钱运回来呢!

款到发货 才是真!住手吧!千万不能再这样做了。太危险了。

道理就不说了
你可建议与用户签署一个长期购销协议,注明这样的购销方式,约定每次电话定数量时间等

你们的货卖出去都是赊账?你们专门制作一张销售合同,传真给他们要他们签字再传过来,要不就是款到发货

传真签订合同,同时预收30%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