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歌》:分手了,那你给我分手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10:47:56
与他三年了,没有感觉了,分手他不愿意,并不许我出门,被逼无奈写下了一张3万元的欠条,但是我觉得不合理的.我并没有借他钱,只是在一起用了些钱.我现在该怎么办呢?通过法律的方式,我那张欠条有效吗??
现在我该怎么办?他可能随时拿着欠条来问我要钱,我在想用什么方法拿到那张条子??找一帮人问他要?还是???

须知,人身自由权不可侵犯。这一点他是不合法的。你大可利用各种渠道解决的。但你的做法亦为不合法的。从法律上来说,即使他有可能被罚精神损失费给你,但你的欠条在程序上为不合法的。
但在感性上你可以这样做:
(1)多跟他就这个问题来交流。不爱就是不爱,没有什么好说的。
(2)尊重他被甩的感受。多跟他坦白。也可以说,以后还是好朋友。
(3)你可以安慰他说:会有比我更优秀、更适合你的女子的。分手快乐!
提醒你:(A)最好不要弄成反目成仇。如果他真的非常固执。我想你可以,或者说你应该采取措施了,前提是要合法。(B)在恋爱上不要太挑剔,这样不好。
最后祝你能够顺利办妥,能够找到你的白马王子。:)

他的人本心还坏啊?
如是不坏,其实他是为了不让你和他分手才使用的招数!
如果坏的话,他这个人你一开始就不该和他在一起!
不管坏不坏,都不要签!
通过法律你还觉得麻烦啊?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说是吧?
不过既然你签了!我想,应该是无效的!因为你是被逼的!

他有你的欠条,通过法律的方式你也是要还他钱的.关键是当初你不该写那张欠条,可以好好谈谈吗,即时不行,那时你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啊!现在只有两条路:
一是花钱买个教训,彻底和这个卑鄙的男人分开;二是委曲求全,哄他把那张欠条撕了!

我是学法律的.无效的.因为你是在被逼的情况下写的,而不是你自愿写的.这点很重要.打官司也是你赢,如果是你自愿写的就有效.在被逼的情况下违背的当事人的意愿,那是明显的不公平.但你没有证据证明,有点麻烦...

这样的男人,你怎么和他在一起的呀的。真是的
如果是在他逼破你的情况下,你才写的。这张欠条是无效的,如果没有别人证明你是在他逼破的情况下写的欠条,我看还是有用的。你要找一个律师去咨询一下。比较好。

这样的男人垃圾,......鄙视
你打110,出去了找律师告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