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倚玩年华:请教acco125125---关于利息收入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23:09:55
请问,每季度的银行利息收入(让渡货币使用权)在会计分录中是计入财务费用(贷方),全年没有任何利息支出,而财务费用是属于期间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那么在企业所得税年报表中要反映本年的利息收入是将它例入销售(营业)收入明细表中的其他业务收入里吗?请指点!
企业所得税年报表中要反映本年的利息收入,在“收入总额栏”里没有“利息净收入”这项,可否反映在“汇兑净收益”或是“其他收入”项。
如果反映在期间费用合计栏中的“利息净支出”中,用负的金额数表示可否?

acco125125老师,按你所说“利息收入”列入“投资收益”项,那么在“投资收益”明细表里,有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大项,其中列项有分了很多类,那请问怎么反映利息收入?把全年4个季度的利息收入总额反映在那一项内??

我觉得利息收入记入财务费用的借方用红字表示这是有财务软件的公司比较好的一种做法.

在企业所得税年报表中要反映本年的利息收入是将它列入"收入总额--利息净收入”来反映。不能将它列入“收入总额--销售(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利息收入应计入财务费用的贷方,在企业所得税年报表中要在利息净支出栏用负数反映。

你好。

根据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第7行“投资收益”填报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和股权投资的股息性所得。其中,存款利息收入填报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的应计利息,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的应计利息;债权性投资利息收入填报各项债权性投资应计的利息;股息性所得填报全部股权投资的股息、分红、联营分利、合作或合伙分利等应计股息性质的所得(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9号文件规定进行还原计算后的数额)。

因此,题中的利息收入应当填列在第7行“投资收益”项目中。

关于补充问题。

原文规定摘自于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表说明。确实,按照此说明进行填写,存在你补充问题中提到的问题。

一些地方,在申报表中第7行后,增列了第7-X行“利息净收入”项目,用于填列纳税人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减去利息支出后的正数余额。

也有些地方,将利息净收入填报于第13行“其他收入”项目中。

因此,建议你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并以其的要求为准,避免可能引起的麻烦。

http://www.maimai52.com/service.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