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选题怎么选:法律高手快来帮忙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6:57:44
在很多消费者持有消费卡,而售卡前未标明,卡在什么时间无效的情况下,商场面临倒闭,可否打广告说:持卡者需在*年*月*日内将卡花费,否则过期无效.
这样是否违反了有关的法律呢?请帮忙解答.

如果违反了法律,请给出相关条例加以证明,谢谢!!!
那么可以把《破产法》中的程序和规定也告诉我吗?

不能这样,因为消费卡用户和商场实际上是合同关系,商家这样的行为是单方修改合同条款,这种单方修改是无效的。很多商家在类似的卡上印有“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商场”之类的字样,实际上这些字也属于无效条款,合同的最终解释权不可能归合同的一方。

不过如果你是消费者,还是先不要纠缠于这个问题,先把卡处理了再说,因为如果商场一旦破产(大陆法律没有倒闭的概念,台湾法律中的倒闭就是我们法律中的破产)。你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如果你是商场,也不要做这种公告,你要是准备破产应该进行必要的破产公告程序,按照《破产法》中的程序和规定来进行。没有必要作这种声明,这样既不会免除你的责任,又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