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农村庙上的对联:求助!这些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侵犯了什么权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18:35:18
一、饭堂里的饭票隔天“过期不退”
二、餐厅里标明:“本店禁止自带酒水饮料”
三、书店里竖立:偷一罚十,还要全校通报”
这些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有,分别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益?
最好分别列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的那一条款,谢谢!我需要一份类似法律援助式的答案。
对于第三条的解释不太明白。这条“偷一罚十,还要全校通报”的警示标语不存在问题吗?仅仅是警示而已?“罚十”和“通报”都算违规行为吧?商家好像没有这个权利的。

1.那是不行的.也算侵犯权利,2.自带酒水国家给予一定保护,不算侵权,3.偷一罚十可以执行,这是土规定,全校通报则侵权.简单回答这些,不知满意不??

我认为1、2条没什么问题。
偷一罚十,全校通报有问题
首先,书店没有罚款权,一旦发现有有人偷书,应交公安机关处理,书店罚款是违法的。
再者,全校通报也是违法的,偷书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以及如何处罚都是公安机关的业务,书店没有权利全校通报。
还有,以上问题与消费者权益关系不大。

1、属于规章制度,但有失人性化
2、消费者有选择权,你可以不去那里消费
3、警告标语
以上与消费者权益关系不大。

这是严重侵权.一、饭堂里的饭票隔天“过期不退”
二、餐厅里标明:“本店禁止自带酒水饮料”
三、书店里竖立:偷一罚十,还要全校通报”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二、餐厅里标明:“本店禁止自带酒水饮料”这是警告标语 消费者有选择权,你可以不去那里消费 !!!!!偷一罚十,全校通报有问题 他们没有这种权利!!!!!即使是国家总理也不行!!!!一、饭堂里的饭票隔天“过期不退”不属于规章制度,也有失人性化 .应该可退可换!!!!才不有失人性化!!!!!!!你可以去工商局投诉不必打官司!!!!!不过打官司你会损失很多钱!!!!!饭堂.餐厅.书店回如数赔给你!!!!!打官司会费劲!!!!三方会一家赔百分之三十多!!!!!!!你可以从http://www.law-star.com/中国法律信息网....

劝告大家真的不要再上当了!!奇快递公司是个骗子公司!!!

我们公司也是在奇速快递公司寄了一份件(增值税发票客户未收到件,询问他们公司回复说是保安签收了,让他们找出证据,保安的签名的底单,),结果查了今日了,还是杳无音信,其间他们公司(寄件地)还找出一张欺骗人的作假单传真过来蒙我们公司,(明明寄件日期是2006年2月7日,结果底单件的签收日期却是2005年6月9日)根本就是时光倒流了,一直欺骗我们公司,真的是该快递公司的品德就是缺德,寄件地到现在还推委,拖拖拉拉就是不敢承认掉件了,公司有品德问题,从分公司作事的接线文员至该司的老总,都是说话不负责任,之前查件时还承诺说”你们放心吧,如果件掉了,我们公司一定按价赔偿(我们那份发票税额有一万多)”结果查到现在都没有查出件,就说话不算数了,说什么....等等难听的字眼)一点素质都没有,整个快递网络也有严重的品德问题,才会作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希望看见这个贴的人不要再上当受骗了!!

真的太让人气愤了!!

马上315了,希望有同感的同胞我们告倒这个黑公司...让他们早点倒闭,不要再生存在这个社会上,欺骗更多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