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一中老师名单:试用期过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9:52:12
公司招聘的时候说使用期是一个月,可现在都半年多啦,也不给我们签合同,交保险.这是不是违反劳动法,应该怎么解决.如果我不干了,时候能有补偿.

按劳动法规定,合同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理,可以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起诉.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法律后果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规定的还是比较清楚的.

一般公司规定1个月,或3个月,当然也有6个月的
劳动法规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找当地的劳动保障大队、社保中心投诉,或打市长电话,杭州的市长电话很灵的,我不知道你们那里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