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大便拉出时的视频:复议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9 19:45:08
我不想露面到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我不出面可以委托代理人全权代理吗吗?
要法规依据.

不可以!
行政复议法 第3章 第10条
法条内容: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释义: [释义] 本条是对行政复议参加人即复议申请人、复议第三人、复议被申请人、复议代理人作出的规定。 (一) 复议申请人资格根据 《行政复议法》第2条和第10条第1款的规定,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复议申请人,具备复议申请人资格。其中,公民作为申请人,不仅要符合上述条件,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且必须具有申请复议的行为能力。所谓申请复议的行为能力,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有关复议权利,履行有关复议义务的能力和资格。简单说,就是亲自进行复议的能力。应当注意,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复议活动,是以被代理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应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进行活动。(二)复议申请人资格的转移复议申请人资格的转移是指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情况下,其作为复议申请人的资格依法自然转移给有特定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制度。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注意,死亡公民的近亲属、承受终止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复议时,是以自己的名义提出,他们己经具有了作为复议申请人的资格。 (三)复议第三人本条第三款是对第三人的规定。第三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与所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包括直接利害关系和间接利害关系;(2)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复议活动中去。 (四)复议被申请人本条第四款是关于复议被申请人的规定。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一般恒定为行政机关。这里所指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一定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独立享有和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五)复议代理(委托代理)本条第五款是关于委托复议代理的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可以,行政复议不需当事人到场,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原行政决定则失效。当事人对此仍不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