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三转超魔导技能加点:急急急!再接白条一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02:04:27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另一个人2005年1月一起开办了一家公司,由于矛盾2006年1月1日起就分开了,但是章程还没有变更好,我们委托公司那个会计去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章程一事,今天那个会计打电话说明天可以办好,但要我和另外那个人写一张协议,就是如果万一以后税务机关来查帐的话2005年写白条做帐的那八万元所要补交的税额要两个人共同平摊,大概要补交2万多点,但这份协议我不会签的,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该怎么起诉那个会计?如果我们把这个公司注销的话税务机关会不会来查帐?谢谢
当初我和那个会计说过最好用正规发票做帐,那个会计和另一个合伙人说不要紧的

为什么要起诉那个会计?费用报销的时候你们不知道吗?费用的支出没有经过你们的同意吗?白条顶帐,税务机关查到了,不会将相关的费用视为你们的支出,所以要调整应交所得税,而且有可能要处以滞纳金和罚款。如果你们起诉那个会计,对方只要提供由你们签名同意报销的票据,主要的责任就是在你们这些签字的人身上,对方最多就是吊销从业资格,不需要赔偿你们任何东西。说实话,你在这个专栏内说要起诉会计,不怕犯了众怒吗?你们的会计已经做得不错了,还提示你可能会发生的税金支出,实际上白条顶帐不是你们这些老板同意的,哪个会计敢报销?出了问题你们就想着要推卸责任,挽回损失,当初你们少交税金的时候记得感谢你们的会计了吗?
还有,就算你想把公司注销,也要经过税务局的审查后才可以注销,不是注销了公司就可以逃税的。

公司注销是要查帐的。

会计是有责任,会计的责任是监督和核算,但你没有必要起诉会计,哪白条上是谁签的字,谁负主要责任

同意楼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