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的读音:集资建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6 16:22:46
我单位2004年集资2万元建了楼房,现因企业破产,要把房屋以现在的市场价卖给职工个人。请问:这样合理吗?是不是集资建房有明文规定啊?
是1994年集资建的房,不是04年的。是清算组决定的卖给个人,并且是按照04年的房价评估的,而不是根据成本价,卖后无房产证的

你们单位这样做可能是对的,因为你们集资建房是单位给你们负担了一部分,而且产权也不是个人的。现在卖给职工后才算是有产权。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