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tudy点阵数码笔:当事人逃避赔偿,那索要赔偿的步骤该怎么办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4:58:33
我们班一同学在在我校篮球场打篮球,运动中被一校外的人伤到眼睛,现在在医院里,如今眼睛伤情也还没结论,但很严重。令人心寒的是肇事人如今还不承认责任,想逃避赔偿,这令我们很生气。当时我们打球的有6个人,都可以当证人。只是如今他不肯承当责任,我们想问一下,我们怎么追究他的责任,追究责任的步骤又是怎样的呢?恳请大师指点,谢谢
我们不是打比赛,而是在打球娱乐,我班同学的眼球被对方的指甲划伤,目前还不能确定对视力有多大影响,反正目前情况比较严重

第一步 应该先去法院咨询 给定个是什么性质
第二步 找律师协助搜集证据证人
第三步 可以找警察协助调查取证
然后又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给被告传票
进入法律程序后 在证据得到法院肯定的情况下 如被告不赔 可以申请强制的!

像这种专业的人身伤害案件,最好是找律师专业咨询一下,这样不至于耽误正事,一般短暂的咨询,化不了几个钱的,最好咨询律师。

很简单,受害方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赔偿之诉。其他证人可以出庭做证。

为了更好的分析侵害人行为的属性,确定赔偿主体,在体育竞赛中他人的伤害通常可以分为这样两类,一种是可以免责的伤害;另一种是不能免责的伤害。

1、可以免责的伤害行为,指的是在各项比赛中,在竞赛规则允许的条件下,实施了合理的冲撞等行为。比如,在篮球比赛中,若是用自己的肩部或者臀部去排挤对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卡位”,这种行为是合理的,也是比赛规则所允许的。如果是由于这种合理行为的实施,而使对方受到伤害,这种伤害行为就是可以免责的,也即不用给予赔偿,对方所受到的伤害应该由其所在单位和其个人来负责,而不应该追究直接行为人的责任。例如在九运会男子篮球广东队与北京队的比赛中,北京队的巴特尔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多次用身体去排挤对方球员,致使广东队的单涛四次被撞翻在地,他的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免责的行为,他不必为单涛的伤害负责。

2、不能免责的伤害行为,指的是在比赛中,比赛规程不允许的情况下,却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另如,在冲撞尤为激烈的足球比赛中,如果不按照比赛规则,为了抢到球或者为了进球而故意用腿踢开对方球员或者用手扯开对方球员甚至从背后铲球等行为的实施而使对方球员受到严重伤害的,应当追究致害方的责任,同时应该对受害方给予经济上的赔偿,赔偿行为通常应当由致害方所在单位或企业以及本人来实施。